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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汉源县达农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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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823MACGY54J3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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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名称: | 白康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513124******042475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汉农(农药)罚〔202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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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2025年2月26日,汉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到宜东镇开展农资市场检查工作,执法人员依法亮证,对当事人位于汉源县宜东镇天罡村3组所经营的汉源县达农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门市进行检查,发现经营的吡虫啉、甲维·氯氰、吡虫·噻嗪酮、石硫合剂、阿维·螺螨酯、2甲·草甘膦、环嗪酮、代森锌8种农药共计3062包(瓶),均已超过质量保证期,当事人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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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并结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的通知”川农规〔2024〕5号文件中(农药)序号12违法行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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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吡虫啉”2800包、“甲维·氯氰”79瓶、“吡虫·噻嗪酮”108瓶、“石硫合剂”15瓶、“阿维·螺螨酯”17瓶、“2甲·草甘膦”25包、“环嗪酮”6包、“代森锌”12包;2、罚款10482.00元整(大写:壹万零肆佰捌拾贰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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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5/21 |
处罚机关: |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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