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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川康藏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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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800210905107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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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名称: | 张毅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510123******16003X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雅环罚〔202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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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2025年2月12日,雅安市雨城区林业局向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移送四川康藏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国道318名山区黑竹(成都界)至雨城区多营段改建工程在碧峰峡风景名胜区内存在批甲占乙情况的涉嫌违法线索。2月13日,经雅安市雨城生态环境局核实,该违法行为涉及名山区、雨城区,存在跨县(区)级行政区划的情况,并向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申请提级办理。经市支队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的国道318名山区黑竹(成都界)至雨城区多营段改建工程在碧峰峡风景名胜区和蒙顶山风景名胜区内均存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超越批复红线施工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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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和《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我局已于2025年3月28日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雅环罚告字〔2025〕11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截至4月7日,我局未收到你单位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视为你单位放弃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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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经计算,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予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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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17 |
处罚机关: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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