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公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川诚通雅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826MA62C0ET1C |
| 风险提示: | 本网站仅基于已掌握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不代表本网站对被查询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价,仅供参考,请注意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 |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苟成虎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扩建50万方商混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雅芦环审〔2025〕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你公司报送的《扩建50万方商混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你公司拟于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实施本项目(项目代码:2403-511826-07-02-426214)。项目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在现有厂区预留空地内进行生产扩建,新增建筑面积4421.62m2,并配套建设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包含相关配套的变配电、消防设施等公用工程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年产商品混凝土50万m3。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雅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及所在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库房扬尘通过地面水泥硬化、修建挡墙、顶棚用彩钢瓦遮挡、设置1套喷淋除尘装置定期喷水控尘;水泥、粉煤灰卸料粉尘通过立式储仓仓顶排气口自带仓顶除尘器收集,收集的粉尘可回收到水泥立式储仓和粉煤灰立式储仓内回用于生产;上料斗设置于新建封闭原料库房内,每个上料斗上方设置2个雾化喷嘴进行喷水降尘;皮带输送机产生的骨料转运粉尘通过采取彩钢瓦封闭,厂房内设置雾化喷嘴进行控尘;搅拌机物料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搅拌粉尘进行收集,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口在封闭搅拌楼内排放;车辆运输粉尘通过道路硬化,设置专人负责路面进行清扫和冲洗,在大风天及车辆进出频繁期间洒水降尘;食堂油烟依托原项目食堂已设置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并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DA001)排放。(二)严格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完善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强化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原项目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罐车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先由砂石分离机进行砂石分离,经砂石分离后的废水进入厢式压滤机进一步去除悬浮物,经厢式压滤机处理后的废水随地势高差依次进入一级沉淀池、二级沉淀池和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收集至回用水池暂存,最终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依托原项目已建初期雨水池进行收集,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二次污染。一般固废处置: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1处,用于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弃混凝土样品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砂石加工厂作为生产原料;沉淀池沉渣、砂水分离砂石、沉降及布袋收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压滤泥饼集中收集后,外售砖厂再利用;除尘器更换布袋由设备供应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机油采用专门的容器盛装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桶、含油手套和抹布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所有危废进出做好台账记录,存档备查。(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科学合理布局,减少生产噪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优先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加强主要产噪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场;风机安装采用柔性连接,避免管道振动产生噪声;所用生产设备安装于厂房内部,利用建筑隔声,同时对强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对位于车间外设备设置于单独的设备间,设置加装减震底座;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生产且夜间不得在厂区内进行高噪声作业和维修;通过总图布置,合理布局,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经距离衰减实现厂界达标;汽车进出厂时减速,严禁鸣笛,减少运输环节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设置30cm厚P8抗渗混凝+2mm厚环氧树脂地坪处理(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10cm/s),空桶底座加装金属接液托盘。一般防渗区:外加剂存放区域、新建废水处理系统区域防渗要求满足K≤1×10-7cm/s;同时外加剂存放区域设置围堰,并设置应急空桶。简单防渗区:厂区除绿化外区域采用一般地面硬化。(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的贮存、转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用可靠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系统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监控,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外环境,确保环境安全。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与政府、园区、企业间的环境风险联控机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制定项目《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执法大队备案,并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严格落实报告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影响,确保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管理要求。(七)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报告表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建设、安装监测、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开展相关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建设过程中须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实。本项目排污前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在调试及投运后做到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你公司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五、我局将委托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要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十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报备,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的日常监督管理。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5/03/20 |
| 许可机关: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 当前状态: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