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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汉源县涂萍淑兽药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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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823MA7DEFU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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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名称: | 涂萍淑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513124******024485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汉农(兽药)罚〔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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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2025年3月12日,汉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2025年春季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中,检查了位于九襄镇梨城西路15号的汉源县涂萍淑兽药经营部,执法人员发现该门店的货架上有6袋双黄连可溶性粉超过有效期。当事人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兽药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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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并结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的通知》(川农规〔2024〕5号)文件中《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兽药)序号2违法行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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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1.没收涉案的兽药:双黄连可溶性粉6袋共3千克。2.处货值金额(540元)的3倍罚款,计人民币1620元(大写:壹仟陆佰贰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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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17 |
处罚机关: |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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