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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雁翎后期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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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230MAABWC4U3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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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名称: | 熊雁翎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雅人社处罚决〔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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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拖欠雅安市人民医院物业管理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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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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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3年本)》,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为一般违法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9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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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3/04 |
处罚机关: |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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