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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4 10:48

因规划建设需要,现征收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大寨村4、5、6组,前进社区7组的集体土地,作为雅安市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为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359号),批准时间:2022年3月8日。

二、征收土地用途

雅安市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

三、批准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及面积

征收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大寨村4、5、6组,前进社区7组的集体土地,征地面积约45.834亩(具体范围及面积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五、批准安置人数及安置途径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以实际调查核实结果为准,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六、对征地批复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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