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此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按医保政策报销。其中,门(急)诊诊查费调增6元由城乡医保全额报销。
二是新农合门(急)诊诊查费调增6元由四家市级公立医院凭系统就诊记录按要求与县(区)农合办(医保局)结算。
三是对就诊日起三日内有多次就诊记录的城乡医保参保(合)患者,只计算一次一般诊疗记录,且仅报销一次门(急)诊诊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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