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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2-21 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水利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水务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拟订全市水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水供求规划和年度计划、水量分配方案, 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市管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行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市人民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指挥、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6、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 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供水、 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城市供水、排水规划;负责全市城乡供水企业资质管理, 城市供水、 污水处理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自备井管理以及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 的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的行政监督管理。

8、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审批和监督实施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负责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实施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1、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 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监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监督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2、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基本职能。

1、参与编制全市各县 (区)及省内的水利工程、水电站工程、防洪工程、山地灾害、滑坡、泥石流防治等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

2、承办市水务局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雅安市水务局2018年重点工作

1、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抓好系统自身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围绕水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水务工作的全过程。强化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系统行风、行业能力和工作效能整体提升。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确保系统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2、加快民生水利,夯实发展基础。坚持项目兴水战略,全力推进工程建设,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协调沟通,做好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后续服务保障工作,指导永定桥水库大田支渠建设,督导加快九龙水库工程建设进度,加快推进永兴水厂建设进度,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贫困户安全饮用水巩固提升,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体制,促进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加大资金投入和饮水项目建设力度,重点解决中高山地区水源不稳定,饮用水困难存在反复性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区)出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基本完成“三有五落实”的目标。继续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确保完成改革任务。

3、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改善水生态环境。一是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健全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加大对各级河湖长常态化巡查的督导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实施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重拳整治以各类名义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结合环保督察回头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生态流量下泄巡查体系和制度,强化“三条红线”管控,深入推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工作,开展市县(区)水功能区划和核定工作。抓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三是强化执法,抓好河道采砂管理。进一步开展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现场监管,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形成综合执法合力。

4、突出防汛减灾,促进行业安全。一是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方案预案,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推进防汛抗旱非工程措施建设,健全防汛抗旱应急机制,全面提高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施工安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等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纳入本次预算公开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雅安市水利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610.88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84.94万元,主要原因是河湖划界工作、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全市水资源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等项目经费结转到2019年继续使用 。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610.88元,其中上年结转2470.85,占68.4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0.03万元,占31.57%。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水利局2019年支出预算361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03万元,占31.57%;项目支出2470.85万元,占68.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水利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10.88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84.94万元,主要原因为河湖划界工作、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全市水资源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等项目经费结转到2019年继续使用 。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0.0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0.8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5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9万元,农林水支出3263.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0.0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69.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压缩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暂未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973.45万元,占85.39%;商品和服务支出143.13万元,占12.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45万元,占2.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33.8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2.45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2.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81.49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2019年预算数为317.9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水勘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94.95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5.45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局离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困难补助和离退休人员征订报刊杂志及平时活动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4.06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局遗嘱人员工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24万元,主要用于水勘院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困难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05万元,主要用于水勘院离退休人员平时活动开支和遗嘱人员工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1.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0.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6.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3.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改革补贴、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水利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均未安排公务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雅安市水利局和雅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按规定需要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1.3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3辆,面包车1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河长制工作、防汛抗旱、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水利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水利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雅安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3.1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4.2万元,减少9.03%,主要原因为2019年压缩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雅安市水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92.4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设备、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水资源综合规划等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雅安市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3辆,面包车1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暂无项目安排。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拥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以上附表数据含二级预算单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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