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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信用信息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9-02-14 17: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自然人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类别许可证书名称许可编号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有效期自有效期至许可机关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当前状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四川莱威阁家具有限公司91511803314566197J
91511803314566197J


张保杰513029xxxxxxxxxxxx

关于四川莱威阁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雅环审批〔2019〕2号普通关于四川莱威阁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该项目拟在雅安市名山区成雅工业园区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4 栋厂房(1#、2#、3#、4#)及配套的办公生活设施,建设年产木门、餐桌椅等家具共7300套,木饰面板1500平方米的家具生产线,厂房建成后,1#、3#厂房用于建设本项目家具生产线;2#、4#厂房拟出租给其他家具厂,将由承租方另行单独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预计总投资9500万元,环保投资约277.4 万元,占总投资的2.92%。项目经名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备案 (备案号: 川投资备[2017-511803-21-03-207289]FGQB-0140)。成雅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四川莱威阁家具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同意项目入园。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成雅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规划环评要求。
二、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本批复要求。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落实项目环保资金,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与纠纷。
(二)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对外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落实和优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间面漆喷漆房(全部为水性漆)水帘除尘废水经喷漆房内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每3个月更换1次,更换下的废水排入生产车间外的废水处理设备,经第二次“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水帘除尘。底漆(全部为油性漆)水帘除尘废水经喷漆房内絮凝沉淀后后循环使用,每3个月更换1次,更换下的废水全部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成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表一标准,最终进入临溪河。成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运前,本项目将不得投产运行。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生产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废气处理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木质粉尘、砂磨粉尘、底漆打磨粉尘、胶合废气、喷漆有机废气、漆雾和食堂饮食油烟,其中,木质粉尘经中央除尘系统除尘后能达标排放;砂磨粉尘、底漆打磨粉尘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能达标排放;油性漆漆雾经水帘净化,油性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置后经高15m 的排气筒排放,共设置2套处理设施。水性漆漆雾经水帘净化经“UV 光催化”工艺处置后经高15m 的排气筒排放,处理后达标排放,共设置2套处理设施。食堂饮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报告表预测,该项目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3#生产厂房边界100m 范围内,目前该范围无学校、居民、医院等特殊敏感目标,今后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和集中式居民房等敏感保护目标,不得引入与该项目环境不相容的企业。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按照分类收集和暂存的原则,建立相关暂存和外送处置台账。项目产生的废木质边角料、木质粉外售给中纤板板生产商,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焊烟净化器废滤芯由供应厂商回收。危险废物(含漆废渣、含漆废液、废活性炭、UV 光催化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漆桶、废胶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及抹布)应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和申报工作,及时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七)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实施分区防渗措施,对底漆房、面漆房、涂料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絮凝沉淀”处理池及管道进行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外的生产车间区域作一般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八)制定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报告表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影响,确保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安全要求。
(九)严格落实报告表和家具行业排污许可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如出现超标排污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产检修,确保环境安全。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根据报告表预测,项目建成后所需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0.397 t/a;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该项目新增VOCs排放实行2倍消减量替代,替代量为VOCs:0.794t/a,经市、区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其指标来源。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八、请名山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请你公司收到此批复10日内,将批准后的该报告表和本批复送名山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9-1-302019-1-302099-12-31雅安市生态环境局11511600731599117Q1雅安市生态环境局11511600731599117Q选填项,填写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
雅安市纳铂亚家具有限公司91511803MA64A0KW5J
91511803MA64A0KW5J


幸乾江500112xxxxxxxxxxxx

关于雅安市纳铂亚家具有限公司实木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雅环审批〔2019〕3号普通关于雅安市纳铂亚家具有限公司实木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该项目拟在雅安名山区成雅工业园区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用四川八益大狮家具有限公司已有厂房,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建设实木家具生产线及附属配套等设施,年产真皮沙发2000套、茶几电视柜1800套、床头柜1800套、餐桌800张、软包餐椅5000把、酒柜200套、妆台100套、角几30把及其他小配套产品500套等。预计总投资2525万元,环保投资约132.8万元,占总投资的5.26%。项目经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投资服务局同意备案 (备案号:川投资备【2017-511803-21-03-214864】JXQB-0167号)。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成雅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规划环评要求。
二、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营,能够有效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本批复要求。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落实项目环保资金,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与纠纷。
(二)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对外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落实和优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四川八益大狮家具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标准后排放,成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投运后,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成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中的面漆(全部为水性漆)喷漆房水帘除尘废水经喷漆房内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每3个月更换1次,更换下的废水排入生产车间外的废水处理设备,经第二次“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水帘除尘;底漆(全部为油性漆)喷漆房水帘除尘废水经喷漆房内絮凝沉淀后后循环使用,每3个月更换1次,更换下的废水全部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废气处理措施。木质粉尘经收集效率≥95%,净化效率≥98%的中央除尘系统除尘后达标排放;砂磨粉尘、底漆打磨粉尘经收集效率≥95%,净化效率≥98%的自动回收打磨房除尘系统除尘后达标排放;油性漆漆雾经水帘净化 (效率≥95%),油性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吸附效率≥90%)+催化燃烧(燃烧效率≥95%)”处置后经高15m的排气筒排放。水性漆漆雾经水帘净化 (效率≥95%),水性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催化”工艺(净化效率≥70%)(风量约为40000立方米/小时)处置后经高15m的排气筒排放;漆雾经“水帘除尘+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报告表预测,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以生产厂房为边界100米范围内,该范围目前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管理要求,在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今后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保护目标。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按照分类收集和暂存的原则,建立相关暂存和外送处置台账。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及时清运;废漆桶、废胶桶、含漆废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及抹布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最终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运和申报制度。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实施分区防渗措施,对危险废物暂存间、沉淀池、喷漆房、涂料库等进行重点防渗,对其他区域域作一般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生产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八)制定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报告表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影响,确保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安全要求。
(九)落实报告表和家具行业排污许可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如出现超标排污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产检修,确保环境安全。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根据报告表预测,项目建成后所需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0.367t/a。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该项目新增VOCs排放实行2倍消减量替代,替代量为VOCs:0.734t/a,经市、区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其指标来源。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八、请名山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请你公司收到此批复10日内,将批准后的该报告表和本批复送名山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9-1-302019-1-302099-12-31雅安市生态环境局11511600731599117Q1雅安市生态环境局11511600731599117Q选填项,填写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
雅安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91511800085831136W
91511800085831136W


魏静东513425xxxxxxxxxxxx

关于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三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雅环审批〔2019〕4号普通关于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三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总长900米,起于规划环南路,止于规划永兴四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40km/h,标准路幅宽为20米,双向两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电力通信管道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人行道工程、交安工程等。预计总投资为7687.74万元,环保投资约74万元,占总投资的0.9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投资服务局《关于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三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雅经开审批〔2018〕33号)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8-经-005号),同意本项目选址方案,项目选线与经开区道路规划一致,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符合雅安经开区园区产业定位和规划环评要求。
在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措施后,该项目的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施工方式、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批复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制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制,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优化施工场地布设,加强施工管理,对开挖土方临时堆放及时做好表面覆盖,并做好挡护措施,控制和减小道路施工扬尘对沿线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落实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间通过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张贴安民告示等方式防止施工噪声扰民;通过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安装隔声屏,加强道路养护和道路交通管理等措施,以减少营运期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预留环保资金开展后期跟踪监测,对噪声超标环境敏感点应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道路沿线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
(四)按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弃土运至临时堆放场堆存,及时回填,建筑弃渣运至渣场堆放,严禁弃渣下河;施工废水沉淀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做好施工迹地恢复和绿化工作。
(五)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营运期道路的管理,通过设置警示标志,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物,保持路面清洁等日常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制定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细化应急程序,确保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安全要求。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项目建设中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请经开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请你公司收到此批复10日内,将批准后的该项目报告表和本批复送至经开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9-2-32019-2-32099-12-31雅安市生态环境局11511600731599117Q1雅安市生态环境局11511600731599117Q选填项,填写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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