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芦山县司法局召开《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会。
《条例》是我市第二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将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共计八章六十四条,从水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考核机制的搭建,河道管理,重点区域的水污染防治,城乡污水达标排放及雨污分流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态流量管控等十二个方面对青衣江流域水环境进行保护。《条例》作为四川省范围内首部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市乃至全省其他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何荣刚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推动《条例》在我市的全面实施。二要制订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条例》纳入学法范围。三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条例》宣传工作积极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