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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队“四要求”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相关文件

来源:统计局雅安调查队 发布时间:2018-11-05 16: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期,雅安队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会上,队党组提出四点要求,将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到日常统计工作中,助推雅安系统调查事业的上档升级。

一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重要举措,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在新形势下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遵循、根本方向和行动纲领,要将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作为当前及今后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切实抓好学习贯彻,将思想统一到国家局和总队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明确责任,树立依法统计理念。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高度重视,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的再学习、再部署、再贯彻,班子成员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传达学习到位、责任明确到位、纪律追究到位、督促指导到位,业务人员在调查工作中既要遵规守纪,又要勇于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敢于和善于用统计法律法规处理和解决问题。

三是落实台账,扎牢制度笼子。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要求各专业负责人全面、认真、详细、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指定专人负责按季定期整理、汇总台账,按时上报,年底归档备查。织密制度的“网”,扎牢制度的“笼子”,形成领导干部“不能干预”统计数字的防范机制。

四是狠抓落实,依法合规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学习统计法律和统计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落实国家调查方法制度和总队各专业的业务规范化标准,夯实统计基础,确保独立调查、独立上报,数出有据、真实准确。同时要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让调查对象和广大群众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并深刻认识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自觉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筑牢思想之“堤”。

(撰写:曹敏  审核:罗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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