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强力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10-18 16: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认真贯彻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雅安市委、市政府紧密结合雅安煤炭行业实际,制定出台《雅安市煤炭行业绿色发展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十三五”后两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动去产能工作。

《意见》指出:雅安绿色生态资源丰富,必须优先保护生态环境,走绿色发展、安全发展道路,坚决推进“绿色生态示范市”建设,坚定不移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创建“美丽雅安、生态强市”。

《意见》明确:从2018年至2020年,全市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下的落后煤矿全面退出;除重点产煤县外,其他县(区)原则上2020年后整体退出;适当提高关闭退出煤矿的奖补资金;严格控制事故,由企业承诺,生产能力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凡发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主动申请关闭,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上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或一周年内死亡2人的,主动申请关闭,30万吨/年以上煤矿按国家政策执行,事故关闭煤矿不享受市、县(区)奖补资金。

《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责任和部门职责,统筹协调,合力推动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