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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司法局召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推进会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9-30 11: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9月18日下午,芦山县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推进会在芦山县司法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吴文君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县依法治县办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县法治宣传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县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单位分管执法(普法)工作领导近5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县司法局副局长李现春同志主持。

会议先由县法治宣传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县司法局局长何荣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并对下阶段我县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和“姜城法律大讲堂”普法讲座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会上,副县长吴文君同志就芦山县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高站位、精准认知“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实现一件社会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二是要从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基础工作角度,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大力开展好“姜城法律大讲堂”普法讲座,切实变执法、普法两张皮为普法与执法相融合;三是要以目标和效果为导向,在执法与普法的同步融合上下功夫,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好执法工作前置作为,明确执法、普法同步融合主体责任,找准执法与普法工作结合点;四是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法上要注重“专常”结合和“专事”结合,运用新旧媒体平台,将以案释法、热点释法等宣传形式融入到普法教育工作中,力求普法工作效果;五是强化工作督促检查和目标绩效考核,促进执法与普法的常态融合,县依法治县办要敢于较真,强化部门工作考核和人员工作考核,进一步增强执法与普法的工作严肃性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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