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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确定2019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9-29 15: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确定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第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年;第二档个人缴费标准为360元/人/年。为方便我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参保人员可通过雅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等线上渠道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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