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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9-18 10: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行政中心的房屋和水、电、气、电梯、空调等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市行政中心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管理;负责市行政中心职工食堂管理;负责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职工上下班车辆管理。

2、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雅州宾馆留守处的日常管理。

4、研究提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配备原则和标准;编制市直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车辆配备、更新及报废计划,并组织实施。

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机关事务管理为机关高效运转服好务方针,有为有位开展后勤保障服务。

(1)强化监督考核,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以点带面推动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进程。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考核评估机制,把监管工作贯穿到服务保障全过程,让物业公司接受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业主单位的评议监督。今年以来,我局结合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开展,着力推进物业服务管理标准化进程。截至目前,共制定特种设施设备管理、会议服务管理、工程维修保障管理等物业服务标准化规章制度33个,物业服务标准化框架体系基本构建。在对入驻单位的满意度调查中,物业服务满意率达98.98%,受到入驻单位的一致好评。同时,以行政中心社会化后勤服务为样板、辐射带动了其他市级部门和县(区)面向社会购买后勤服务。

(2)立足服务保障职能,确保行政中心正常办公秩序。一是建立完善了《雅安市行政中心防恐防袭应急安全预案》、《行政中心消防火灾应急预案》、《行政中心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安全防范预案16个,对突发性群体事件做到早预防、早准备。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消防、反恐、防汛、电梯困人等应急演练,做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二是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公安、群工等部门,全力维护行政中心稳定、有序的办公环境,妥善处理行政中心上访事件446件,疏导、劝解上访人数2445人次,特别是做好汉源瀑电移民稳定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三是针对公车改革后,私家车数量激增的问题,积极探索、改进中心车辆停放管理方式,联系相关公司,反复比较优化食堂就餐卡、门禁卡、停车卡、公交卡“一卡通”方案。

(3)着力推进机关食堂标准化建设,尽力为广大干部职工服好务。学习借鉴先进地方经验,围绕食品安全管理、职工安全教育、食材加工流程规范开展标准化机关食堂建设。在工作中,我们一是严把食材进口关,强化食材的实地调研,多次会同农业、畜牧、食药监等部门,深入县区种养殖基地,察看种养殖环境,尽可能让大家吃上放心安全食材。同时在公示栏公布食材供应商名册和相关资质,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二是加强食堂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形成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在标准不增加,市场食材增幅波动大的情况下,认真成本核算,尽力控制成本。三是开展厨艺比拼,提升菜品质量。不定期邀请市烹饪协会的专家到机关食堂进行烹饪指导,每半年开展一次厨师技艺大比拼,不断提高厨师队伍的烹饪水平。四是开展农餐对接。利用机关食堂平台服务基层,将农户种植菜蔬减少市场供应环节,直供机关食堂,达到农民增收、机关减支、职工吃上放心菜的三赢效果。五是始终把做好食品卫生防疫工作和预防食物中毒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主动会同食药监加大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健全安全防范预案,切实保证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安全。

2、坚持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全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为经济社会服好务。

(1)全力推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车改办的部署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向,以上率下,严格执行车改后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要求。建立全市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管理台账,按时完成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标识化喷涂管理工作。按程序和要求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改革,加强全市事业单位配备更新和处置公务用车审核、摸底等前期准备工作。对公务用车报废、更新实行严格的审核审批管理。强化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从严执行购置价格、排气量标准和更新条件。加大国产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2017年指导和审核批准市本级部门(单位)报废车辆51辆、调拨4辆,审核批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配备购置公务用车66辆。进一步落实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及标识管理、节假日封存等日常管理制度。在省、市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有序推进车辆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

(2)统筹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坚持采取集中检查和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的督查检查力度,持续巩固办公用房管理三项整改“回头看”工作成果。针对部分领导干部使用的办公室因受房屋结构限制、人员调整等原因出现超标的问题,实行备案登记动态管理模式,建立了办公用房清理腾退、统筹使用、出租(借)台账,有力地确保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成效巩固,按照《雅安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开展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本着厉行节约、资源整合的原则,全年共统筹调剂市本级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约2200平方米(含临设机构借用的办公用房),实现了资源的最大化效益。积极发挥在灾后重建攻坚中的服务作用,重视加大灾后重建办公用房的检查力度,确保了“4.20”芦山灾后重建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严格按标准使用。

(3)强化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管理,为创建绿美雅安添砖加瓦。启动了“十三五”2017-2018年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市已有4家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申报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组织完成了第四期清华大学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工作,认真抓好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和措施,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主题,开展了“绿色机关,从我做起”等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共开展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节能产品推广活动1场次,召开各类宣传动员会(含培训)5场次,设置各类宣传咨询点8场次,印发宣传画、宣传单5000多张,制作宣传展板、展架30多处,宣传骑行、游行3场次,节能意识深入人心,辐射带动效果显著。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培训工作,全面完成新版网络直报系统平台建设,按季度完成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工作。

(4)严格机关运行经费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以及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市行政中心运行经费的财务核算代理工作,严格审查各项票据的合法合规性及真实性,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并积极向财政等部门提供相关数据,为开展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制度建设、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等提供第一手资料。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办,强化对市级部门和县(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的巡察,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实施精准脱贫。

(1)强化标准制度建设,着力打造规范化管理框架体系。2017年为我局标准制度建设持续深化年。立足单位职能,我们一是在原有基础上,修订完善了《物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21个制度;新建了《机关合同管理制度》、《局机关维修改造管理制度》等4个制度;形成了《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作流程》、《办公用房使用调剂流程》、《公务用车购置、报废工作流程》等工作流程,机关事务迈入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模式。二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考核追究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管理局惩治和预防腐败框架体系,针对所承担的业务工作,从重点领域、重点科室、重点环节入手,逐一排查廉政风险、建立健全了《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局机关责任追究办法》、《机关风险防控流程图》等内控机制,构建了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管控精准、预警及时、纠偏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坚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的监督检查,强化正风肃纪和监督执纪问责。与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专业文化素质。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网络远程培训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培训教育。

(3)以“绣花”功夫强化巩固脱贫攻坚帮扶成果。持续精准发力,全力做好帮扶村中里镇郑湾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一是强化帮扶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督导。目前,郑湾桥、郑湾路、水环境整治、蔬菜基地、文化广场、安全饮水、贫困村电力改造等项目已全部完工,幸福美丽新村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二是按照精准完善建档立卡工作要求,再次对帮扶贫困户信息进行了认真核对和完善,准确掌握了致贫原因和贫困户的实际需求,细化完善了贫困户资料和五个一帮扶平台建设。三是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贯,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送政策、送技术、送温暖下乡。为贫困党员送去《党的十九大学习辅导读本》和《新党章》,与郑湾村党员一起观看《榜样》、《山谷中挺起不倒的脊梁》等专题教育片,借助机关食堂厨师队伍的力量,为郑湾村休闲度假业主们送去烹饪技术培训等活动,助力郑湾村乡村旅游发展。

二、部门概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只有市本级一个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417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4.56万元,占60.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8.42万元,占39.49%;其他收入1.19万元,占0.03%。

2017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412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85万元,占4.92%;项目支出3919.67万元,占95.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56.0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30.28万元,增长40.5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2.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9.79万元,下降9.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2.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7.93万元,占98.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8万元,占0.86%;医疗卫生支出10.42万元,占0.42%;节能环保支出0.11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13.17万元,占0.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3.1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支出决算为131.5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其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269.27万元,完成预算73.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拨付的市级各部门伙食费及单位的项目工作经费来不及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0.42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0.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共机构节能项目专项款暂无支出计划,结转到第二年使用。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3.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6.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83.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尽量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5万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的公务出差派车、到县区检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食材基地种养殖情况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5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采用多种低碳节能方式出行,缩减公务用车使用频率。

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节能考评组和达州市机管局来雅交流学习。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74万元,下降92.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简化接待,不铺张浪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648.4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2万元,比2016年增加23.18万元,增长175.2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行政中心办公设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7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单位制定了相关的绩效管理办法但没有进行具体细化,实际工作与绩效评价没有很好结合起来,绩效评价开展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单位绩效评价工作还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对绩效评价工作了解还不够深入,认为绩效评价只是财务人员的事情,相关职责科室认识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逐步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细化考评项。二是提高对绩效评价的认识,变被动为主动,加强对绩效评价业务的培训和学习。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4

明确性(5分)

4

合理性(5分)

4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0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0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0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0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0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1

评价结果应用(3分)

1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0. 一般公共服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在一般公共服务中除有具体定义的项目外未包含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节能环保支出可再生能源:指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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