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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四届2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8-23 16: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石永明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雅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2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收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现结合我局职能,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殡葬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提案。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社会经济发展,导致土地减少,经营性公墓价格偏高,死人与活人“争地”现象逐步凸显,为解决农村群众对殡葬的基本需求,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非常有必要,势在必行。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设置农村公益性墓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近年来,民政部、四川省民政厅也要求各地要加快试点,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今年,我局高度重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已将其列入对县(区)民政局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各县(区)至少建设一个农村公益性公墓。

市局对各县(区)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指导意见是:各县(区)乡镇可结合人口数量及分布状况、地域情况、交通状况等因素,统筹安排,科学布局,以就近、规范、方便群众为原则,在林地荒地多的地方,可以以村为单位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在人多地少的地方,也可以几个村联合或以乡镇为单位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

今年,石棉县被纳入省级综合殡葬改革试点县,其中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石棉县的做法是:以乡镇为主体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按照“生态、文明、简约”的原则,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公墓;县财政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待石棉县试点工作推开后,我局将在全市推广石棉建设经验。

最后,我局将加强对各县(区)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争取多数各县(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有所突破;坚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加强与市林业、国土、建设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县(区)业务工作指导力度,努力推动我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切实提升全市殡葬保障服务水平。最后,再次感谢对全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

雅安市民政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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