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雅安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要求,现将天全县贝母山铅锌矿普查探矿权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前实名向雅安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雅安市纪委派驻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纪检组反映或举报。
雅安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35-2224902
雅安市纪委派驻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纪检组电话:0835-2235127
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问题完成情况公示表(二)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天全县贝母山铅锌矿普查探矿权范围90%区域处于天全县喇叭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探矿权人在自然保护区内未开展过探矿工程活动,要求探矿权人全部退出天全县喇叭河省级自然保护区。) |
自然保护区名称 |
天全县喇叭河省级自然保护区 |
责任单位 |
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天全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曾伟,杨茂雄,王强,天全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0835—2241140 |
整改目标 |
停止办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新立、延续登记及除避让退出外的变更登记,停止自然保护区内一切勘查开采活动,封闭井硐,拆除设备,实施植被恢复。 |
整改措施 |
成立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发布自然保护区内停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通告,制定矿业权问题“一案一策”整改方案,督促矿业权人避让退出与自然保护区重叠范围内的矿业权,开展矿业权整改现场核查。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天全县制订了《天全县自然保护区及生态敏感区矿业权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落实了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问题整改牵头督办领导和责任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停止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通告》,县国土资源局制订了自然保护区巡查工作方案。天全县国土资源局向矿业权人印发了《自然保护区内矿山整改通知》,制订了《四川省天全县中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贝母山铅锌矿普查整改方案》及整改销号档案,提供了整改现场相关影像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拟注销该探矿权的公告。 2、经查,探矿权人未在自然保护区内实施探矿工程。因探矿权处于2500-4000米的高海拔山区,地形地貌复杂,通行条件差,现场复核困难,经在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卫星影像图上判读,探矿权范围内未发现探矿活动有关的工棚等地面设施,未发现人为破坏植被痕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