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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送“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的函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8-07-23 15: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按照你办《关于报送“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素材的函》文件要求,我委对“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承接、下放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川府发〔2013〕24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部门第二批行政许可清理结果的通知》(雅府发〔2014〕32号)等文件要求,市卫计委积极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取消和下放工作。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以及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的问题。

二、优化服务和着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我委按照雅安市推进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完善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公开办事指南,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信息,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雅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的通知》(雅府发〔2018〕7号)文件,现有市级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14项。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对现有审批事项流程再造,打通审批各项环节杜绝“体外循环”,推进审批程序便捷化、申报材料简约化、审批效率高效化。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一步精简,凡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材料一律取消;前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不再提交;对审批没有起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一般不提交,对类似“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模糊性表述的材料一律取消并重新编制了市级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和范本,并及时对外公布。

三、强化监管,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

为更有利于社会主体的诞生,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形成,结合我市灾后重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取消不必要的审批前置条件,通过实行“双告知、一承诺、一网络”制度和 “双随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取消、调整和优化的卫生行政审批项目审批工作规范有序,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监管制度和监管程序,在卫生计生工作监管方面建立全面规范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卫生计生各项工作中,特别是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主动积极介入,加强指导和管理,防微杜渐,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事后注重持续改进,防止出现一劳永逸的思想,加强相关工作的持续提高。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结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建设监督管理卫生计生工作。四是明确被监管主体自身责任,加大质量监督抽检。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被监督主体自身责任,提高监管对象自身的守法意识,同时加大质量监督抽检,通过自身管理和监督抽检相结合,查找问题提高质量。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取医疗机构、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组建了全市医疗机构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医疗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五是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在坚持原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增加医疗废水规范处置量化分级管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量化分级管理措施,对管理对象进行宣传教育,向社会公布量化等级,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省市每年重点工作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依法促管,规范当事人各项行为。

四、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为大众创业提供投资平台

推进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工作,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提供便捷的服务。建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综合审批、多证合一”制度,同时整合医师相关证照。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推进医养结合,调整部分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将不满300张床位的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护理院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审批,调整由县(区)卫生计生部门办理并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已设立的医疗机构继续由原设置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在符合社会办医总量和结构控制基础上,取消对社会办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

五、创新工作机制,实施不见面审批

审批制度改革,就是观念的改革,服务群众就要换位思考。既往的改革措施通常是落脚改善流程、精简材料、缩短办理时限等,依然是以审批为主。改变陈旧观念,将服务作为制度改革的核心,探索新型模式,依靠信息化和迅捷的物流,推行不见面审批,实现网上预审、快递接件和快递送达,目前已完成两例,在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实现一次都不跑。

(一)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做好铺垫,有序开展“不见面审批”工作,申请人来办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事项时,我委工作人员都会耐心解释,当面对申请人宣传不见面审批为企业带来的便利,建立微信和QQ等工作交流群,窗口人员集中解答问题。通过宣传,广大企业对不见面审批的便利和操作方式都有了清晰的了解,并在行业协会互相宣传,为我委开展更大范围不见面审批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明确办理途径。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进行预审,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通过快递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再以快递返回申请人。

(三)规范申报材料。对办事指南进行修正,所有申报材料分门别类一一列明,针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专业性很强和文字叙述多的特点,编制示范文本,让申请人可以直接进行填空式操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自 “不见面审批”服务开展以来,办事群众明显感受到了新模式的便捷,对“不见面审批”服务带来的便利之处给与好评。
联系人: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 周敏,联系电话:2235205。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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