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类积分。积分包括基础积分、加分项目、减分项目三部分,每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上年度积分自动归零。“基础积分”主要针对“三会一课”要求,“加分项目”主要针对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由本人申报并提供材料,由支委会进行初步审核认定;“减分项目”主要针对指“党员有不履行党员义务”等不良表现的,由支委会进行初步审核认定。“不合格”主要为“党性不强、是非不分、立场不稳”等5条情形。
严把五项流程。“专人记录”由各党支部组织委员担任积分记录员,“定期公布”由支部党员大会、党务公开等形式每季度公布1次,“支部评定”由积分记录员分类汇总统计每名党员全年积分情况并上报支委会研究确定,“年度公示”由各支部公示党员年度积分情况,“总支监督”由党总支对各支部积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
实施分类考核。党员年度积分情况将作为民主评议、考核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凡年度积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民主评议应定为“不合格”,由所在党支部进行谈心谈话、开展结对帮扶、促其整改提高,对于连续两年党员积分低于60分或本年度整改效果不明显或不愿整改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年度积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得参加党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年度积分排名在前三分之一以内且积分达到80分的,综合其他表现,民主评议可评定为“优秀”,各级党组织要优先推荐各类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