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理解和掌握新《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加大宣传贯彻和实施力度,5月4日上午,市农业局副局长曾林组织相关科站专题学习《条例》。
曾林指出新的《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作了较大调整,修订后的条款数由原来的五十四条增至九十二条,不仅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环保责任、细化了管理制度、强化了监管手段,还对土壤、秸秆、畜禽养殖等涉农领域的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同时要求相关科站会后要及时组织科室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的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严格依法履职。
会议还对近期的农业环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