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雅房权证雨城字第0105418号,雅市国用(2016)第52061号 |
何亚琴 |
房屋 |
511802002004GB00078F00030354 |
雨城区熊猫大道387号4栋3单元16层6号 |
因法院裁定强制执行,无法收回证书 |
公告单位: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