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代表:
您提出的《规范雅安大桥南端人行过道的建议》(第4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雅安大桥是03年“一会一节”实施的项目,按原设计,
桥头南端因交通管理需要,禁止机动车穿行,需在此处设立
护栏,考虑行人通过,特在钢护栏之间设立3米宽的人行通道。交警部门建议,考虑三轮车通过存在安全隐患,故将原设立的钢护栏两边的间距缩小,但间距缩小之后三轮车仍在通行。
我局建议在不影响机动车道的情况下,更换新型高强度
材质护栏,优化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形象。加宽护栏的距离,和通道两边的花台一样宽,既不影响安全,又给行人和非机动车方便,进一步人性化。是否在进出口设立立柱,防止三轮车及机动车通行,我们将与交警部门进行对接研究,尽快提出整治方案,并按方案实施。
改造确定方案后,我局将该工程费用纳入市政维修资金,实施启动整治。
以上复函如有不意之处,请函告。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