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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马良録等委员在政协雅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1次会议上提出《重建“雅安清真寺”与城市协调的建议》第9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8-01-19 16: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尊敬的马良録、吴龙飞、智灯、真勇、傅照清、陈松、邱康委员:

你们在政协雅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1次会议上联名提出《重建“雅安清真寺”与城市协调的建议》(第96号)提案已转我局办复,首先感谢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你们联名提出《重建“雅安清真寺”与城市协调的建议》的情况问题作如下答复。

一、雨城区清寺基本情况

雅安市雨城区清真寺位于雨城区解放路58号,始建于1912年,至今已有百多年的历史。据相传从1826年开始,就陆续有回民落户雅州(现在的雅安市雨城区清真寺)安居乐业。据记载,甘肃天水吴家村有吴氏两兄弟曾随军戎边而进驻雅州府,并按照回回联姻风俗,不断繁衍生息和延续发展到至今。雨城区清真寺的前生是吴氏私宅,随着时间的推移,为满足民族宗教礼仪和日常生活的需要,后来由吴家牵头,与其他姓氏穆民家家庭共同商定,再由各姓氏穆民家举义乜帖修建和逐步修缮成了现在的雨城区清真寺。改革开放后,由于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明确,该寺于1985年,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场所登记证号为“宗场证字(川)Y201640001号”。2005年,在政府民宗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曾对该寺进行过一次较大规模的维修改造。

目前,雨城区清真寺,建有伊斯兰教管委会1个,有登记备案合法宗教教职人员(驻寺阿訇)1人,全市现有十余姓氏回族群众约600余人,其中有穆斯林信教群众约40余人。一直以来,广大回族同胞和穆斯林群众与各族同胞和睦相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法律进寺观教堂”等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为雅安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1993年,雨城区清真寺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表彰为“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二、关于重建“雅安市清真寺”与城市协调的建议的情况

按马良録等委员在政协雅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1次会议上联名提出《重建“雅安清真寺”与城市协调的建议》(第96号)提案中建议“1.建议市委、政府应当通过“改造扩建清真寺”或“重建清真寺”的立项决议,有关部门尽快启动重建改造清真寺,加快工作进程和投入。让清真寺的归宿有合理安排,首先是解决土地使用问题,无论在老城还是新城,最起码要有一亩三分地的规划,然后是协调与城市规划布局不抵触的建设。2.责成清真寺的场所管理组织方和有关部门接头,向信教群众解释和做好宣传工作,争取雅安市、县(区)各有关人员善款捐献,乃至全国其他大清真寺及各地穆斯林兄弟同胞们的善款援助,早日建成布局合理、安全、科学设计、功能齐全的清真寺。3.清真寺的财务、与人事配置在重建过程中需要政府民宗部门监管,伊斯兰教协会的监督与指导,一定要科学重建。4.如今雅安市的各项事业都在前进,我市四大宗教都跟上了社会的进步发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唯有伊斯兰教清真寺还在落伍、掉队,所以,希望市委政府从雅安的长远发展通盘考虑,对清真寺给予重视,在政策上给予倾斜照顾及适当投入。相信重建清真寺一立项,社会各界、全国上下,回族及少数民族穆斯林定会在资金方面大力支持”等相意见建议都非常的好。

市民宗局对此十分重视,一是及时对上述有关意见建议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按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向市规划建设局(协办单位)去了公函,加强了沟通协调和工作对接。二是多次深入到雨城区清真寺实地,广泛开展了工作调研,听取周边群众意见建议。三是市规划建设局也及时反馈了会办意见。现根据规划建设部门所反馈的情况,特向马良録等委员作如下答复:

一是依据《雅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雅安市雨城区清真寺位于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内,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应保留清真寺格局中对其进行修缮、改造、重建必须遵守不改变其现状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原有建筑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依据《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城区其他区域未规划有新增宗教设施用地。三是雅安回民伊斯兰教清真寺四周现均为已建区,目前已没有扩建空间。关于委员提出重建“雅安清真寺”与城市协调的提案问题,市民宗局一直以来,都在积极呼吁和争取相关政策,市规划建设部门对此也很重视,并表示将把雨城区清真寺的建设与发展问题,列入到下步城市规划改造中来进行总体规划,待雨城区西门老城区整体风貌改造详规出台后,结合雨城区清真寺自身实际情况,再按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逐步推进重建或改建雨城区清真寺,与城市相协调发展的具体实际问题。

市民宗局将在下步工作中,一是将继续加强做好相关工作汇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二是按属地管理原则,指导雨城区民宗局和雨城区清真寺管委会,加强完善清真寺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引导清真寺按宗教“三自”原则,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三是结合雨城区清真寺现状,继续加强与规划建设、房管、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主动搞好工作对接。四是积极指导雨城区民宗局和雨城区清真寺,随时做好在西门老城片区新一轮城市规划改造建设中的自身规划计划,力争通过各方面努力,逐步解决雨城区清真寺与城市发展不相协调和自养能力弱等问题。以此,充分发挥雨城区清真寺、以及广大回族同胞和穆斯林信教群众,为雅安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发挥更大作用。

以上函复如有不尽之处,请电告或函告。

(联系人:杨芳;联系电话:2239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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