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雅电集团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藏区留存电量和电能替代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8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能替代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5号)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川发改价格〔2017〕380号
2、川发改价格〔2018〕5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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