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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教育局对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2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1-08 13: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杨玉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专业教师不足的建议》(第27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教师补充

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在编制限额内、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法进行。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政府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承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我市以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作为补充教师的主要渠道,通过公开考核引进高学历和急需专业人员,积极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学历人才和薄弱紧缺学科教师,通过招聘免费师范生和特岗计划教师为农村中小学补充“一专多能”教师。因政策规定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和特岗计划教师只能补充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目前高中学校补充教师只能通过公开考试招聘、考核招聘高学历和急需专业人才两种渠道进行,由各县(区)人社、教育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关于教师待遇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始终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之一,依法落实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充分保障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教师的入水平。一是同步调整公务员津补贴和教师绩效工资标准,保障教师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并按期缴纳;二是在全面落实上级教师待遇政策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并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奖励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教师周转房建设,进一步改善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教师住房条件。

三、关于教师转岗

我市高中教师招聘坚持按照专业对口原则进行,一些紧缺学科教师则通过引进高学历人才和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的方式聘用。您提案当中提到的对缺科教师进行转岗培训的问题,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来,教师转岗数量不多,需求不太迫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对高中教师转岗工作给予关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培训工作。

四、关于教师交流

2016年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办法》(雅市教〔2016〕26号),明确2016年各县(区)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交流轮岗试点,2017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实施。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我市此项工作已圆满试点完成,将在今年全面铺开,而在市内高中学校间开展交流轮岗工作,则因现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暂不能推开。近年,我市通过举办校长论坛、内涵式发展项目和百名校长领导能力提升项目、英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及高中各学科骨干培训等方式,为市内高中学校教师搭建了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对促进高中教师专业水平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如果今后有新的政策出台,我们将积极推动高中学校教师交流。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祝您工作愉快!

雅安市教育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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