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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教育局对市第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1-08 11: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王泽琼、高福琼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助力天全中学创建省二级示范重点高中,推动雅安高中教育振兴发展的建议》(第4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3年,省教育厅恢复启动了中断多年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命名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计划,在原有179所示范高中的基础上,全省将建设200所左右的一级和二级示范高中(增量约20所),以扩大高中教育的示范引领力量。在此政策的激励下,我市一批高中学校相继展开了示范创建工作,力争通过创建,进一步增强发展能力,提升内涵品质,扩大学校对区域教育的示范影响力。

近年来,天全中学积极开展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学校以实施《雅安市教育质量振兴计划》为统领,以“4.20”芦山地震教育灾后重建为契机,全力推进硬件建设和软实力提升,积极探索适合学校办学特色的教育之路,学校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办学效益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2016年1月,学校被省教育厅命名为“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校”,具备了申报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前置条件。

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教育局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和支持示范创建工作,市教育局也将示范高中建设作为助推全市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纳入“十三五”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但根据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各县区教育事业发展属各县区事权范围,对教育事业保障应由县区人民政府结合自身财力统筹安排。因为天全县是扩权县,从财政体制上隶属省财政直管。建议天全县结合全国高中教育普及攻坚工作会精神,抓住机遇,积极争取省级支持,并结合本地实际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天全中学的经费保障力度,改善办学条件等。省级示范高中实行动态管理,标准严、要求高,增量有限,天全中学可根据《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对照《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审细则》,进一步认真自查,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和提升,争取在2017年底按程序展开申报工作(省教育厅安排申报时间为每年年底,评估时间为次年上半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将与各位代表和学校师生共同努力,为天全中学建成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营造更好更优的环境和条件。

最后,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李仕箭,联系电话:2220205

雅安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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