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应急救援能力,强化震后救援安置工作。经多方考察对比分析,芦山县最终确定依托芦阳二小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经与市局汇报、沟通后。同意在其增加相关标识、标牌,增加必要应急救援设施、完成Ⅰ类应急避难场所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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