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我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升学考试总分上加5分予以录取;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在录取时加10分,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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