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2017年组织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县(区)民政局、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类社会组织,于2017年6月5日和12月5日前分别向市民政局报送社会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情况。
附件: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所主管社会组织名单
雅安市民政局
2017年3月30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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