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雅编发〔2017〕140 号)要求,同意核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1 名 ( 正县级), 设监事会办公室, 核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1 名 ( 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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