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1-3季度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11-06 15: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今年1-3季度,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通过不断加强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大力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加大对环保法律和“四种配套办法”的综合全面运用,我市环境执法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新环保法配套办法使用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进步。

一、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

今年1-3季度,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先后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执法检查、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及园区排查、沥青拌合站排查、塑料加工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地下水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砖瓦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水泥玻璃行业专项执法检查、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等多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了钢铁、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等6个行业的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工作,对天全县、芦山县和宝兴县环保局进行了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逾4002人次,检查企业1800余家次,开展暗查336次,夜查321次,利用周末、节假日开展突击检查70余次。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完成“双随机”监察任务共计494家次,其中包含随机抽查397家次,自派任务97家次。

二、环境投诉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充分利用“12369”电话、微信、领导信箱等方式做好投诉件的受理和回复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受理“12369”微信投诉8件,电话投诉48件,全市网上信访(含各级领导信箱)305件,来访6件,省局转办4件,省厅转办12件,省厅领导信箱10件。在中央环保督察组驻川期间,主办转办的信访件25件,协办1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三、排污费征收情况

2017年1-3季度全市共征收企业212家,排污费开单共计11272132元,入库8786228元,欠缴3057348元。开展了天全、宝兴、芦山三县排污费稽查工作,稽查追缴137545元。

四、环境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302件,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21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35.29%,处罚金额2050.8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583.34%。其中:按日计罚1件,处罚金额20万元;查封扣押15件;限产停产16件;移送公安机关拘留17件;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移送1件。

2016年与2017年1-3季度处罚金额对比

2016年与2017年1-3季度处罚件数对比

2017年1-3季度全市处罚数据分析

2017年1-3季度市本级处罚数据分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