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清于2004年将位于西大街107号3单元2楼16号(原地址为:62号1幢2楼16号)住宅用房(46.70平方米)转让给了任瑞蓉,并于2004年12月2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雅房权证市字第0046419号),但一直未办理土地登记,现受让方任瑞蓉、郭兴华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但由于转让方李智清已无法联系且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经我中心初步审核,拟将雨城区西大街07号3单元2楼16号(原地址为:62号1幢2楼16号)住宅用房(46.70平方米)直接登记给任瑞蓉、郭兴华,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任瑞蓉、郭兴华名下。
联系电话:08352229805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