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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审计局关于雅安日报社金凤街10号办公楼改造装饰灾后重建项目结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10-30 09: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我局接受雅安日报社的申请,对雅安日报社金凤街10号办公楼改造装修灾后重建项目结算进行了审计,本工程属“4·20”灾后重建项目。现场审计工作于2017年9月30日结束,现将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内容。改造装饰原精神病医院老年康复楼和住院楼,按标准配置办公设备、演播室和访谈设备、监控设备、家具、空调等设施设备,以及大门、围墙、园林绿化、供水、供电、供气等附属设施。

本次审计范围为办公楼、门卫室装饰改造,总平景观、绿化、给水改造等所有土建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批复情况。2016年1月8日,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雅安日报社金凤街10号办公楼改造装饰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雅发改审批〔2016〕3号)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雅安日报社。概算总投资931万元。

(三)参建单位。项目业主直接委托四川华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合同约定设计费按规定计算并下浮51%后暂定为17.67万元。

项目业主直接委托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合同约定监理服务费按规定计算并下浮51%后暂定为5.60万元。

项目业主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四川省鑫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本项目经财评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4,629,603.95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施工单位为四川晟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086,865.00元,报价浮动率为11.72%。

(四)项目实施情况。本工程于2016年4月22日签订施工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合同金额4,086,865.00元,合同工期100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1日,竣工验收日期为2016年12月21日,实际工期203日历天。因原精神病医院搬迁时间延误,且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部分变更及增加签证内容,发承包双方协商达成共识互不追责。

二、审计情况

(一)送审情况。该工程合同金额为4,086,865.00元,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书并经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后的送审结算金额为4,788,878.00元。送审金额比合同金额增加702,013.00元,增加比率17.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装修内容变更,增加旗杆、配电房、变更配线、增加室外楼梯通道、强弱电井及部分零星签证等。。

(二)中介机构参与审计情况。按《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5〕46号)规定,由雅安日报社通过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确定成都科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协助参与竣工结算审计。经中介机构审核的结算造价为4,006,603.00元,核减金额782,275.00元,核减率16.34%。

(三)审计机关复核和审定情况。我局组织雅安朝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科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审核结果进行全面复核和审查。在成都科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基础上,经复核审查,又审减金额233,078.00元,复核审减率5.82%。

雅安日报社金凤街10号办公楼改造装修灾后重建项目送审结算金额为4,788,878.00元,审定结算金额为3,773,525.00元,审减金额1,015,353.00元,综合审减率21.20%。

三、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号码:0835-2615228

业务咨询号码:0835-2615985

特此公告!

雅安市审计局

2017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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