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司法行政系统为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服务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及时对涉及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处理,不断推动实现“美丽雅安、生态强市”建设目标。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提高了全市人民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化解涉及环境污染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发挥调解职能,严防矛盾激化。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介,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公众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增强群众申请人民调解的主动性,积极引导群众寻求人民调解途径解决涉及环境污染的矛盾纠纷。针对建筑工地扬尘、户外烧烤油烟、露天洗车场排污、畜禽养殖、农村排污等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是着力排查调处,维护和谐稳定。在环境污染整治期间,实行村( 社区)每周排查一次,乡镇( 街道)、部门(单位) 每半月排查一次, 县(区)每月排查一次,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 难点、 焦点问题,全面掌握辖区内涉及环境污染的各种矛盾纠纷情况,建立矛盾纠纷台账,并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制定较大重大矛盾纠纷处置预案,实行领导包案化解。2017年,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矛盾纠纷445件,调解成功444件,调解成功率达9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