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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09-15 15: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施意见,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措施、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计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规范技工学校管理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法,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做好人才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推荐等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雅(回雅)工作或定居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精准就业扶贫效果显现。在全省率先摸清了全市1.3万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出台了加强就业扶贫十二条政策措施,提出了零就业贫困家庭“四个一”就业帮扶措施,实现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目标。推行“技能培训大篷车”、“田间课堂”方式,免费为本地2659名贫困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为峨边、汶川等县贫困劳动力开展送培训和鉴定服务。深入开展“送岗位信息下乡入村”和扶贫专场招聘活动,实现劳务输出2094人,本地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594人,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1212人。

(2)三年重建任务全面完成。历经三年重建,全市121个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灾后重建项目全面完工并逐步投入使用,圆满实现“三年基本完成”目标,全市人社系统基础服务设施整体水平跨越10年以上。

(3)治理农民工工资成效明显。健全和完善欠薪治理政策体系,实现在敏感节点上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雅安“民薪工程”入选2016年全省依法治省创新特色项目,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治理常态监管、长效治理、可复制、可推广的“雅安经验”被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刊发,一些具体做法被吸纳进入国办发〔2016〕1号文件,受到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四川卫视、凤凰网等媒体专题报道。

(4)引智工作继续名列全省前列。全年引进国(境)外专家20人次、引智项目14项,数量仅次于成都。引智服务延伸到农业、乡村旅游、汽车生产、医疗卫生等领域,引智渠道进一步拓宽,与以色列领事馆合作,在西南地区首次实施的“马沙夫”医疗项目落地雅安。

(5)人社改革全面推进。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退休人员首次调整待遇工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整合,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全面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工作、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工作。

(6)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全市统一使用五险统一征收信息系统,信息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持续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异地住院联网结算实现全覆盖;依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网络构建和社会保障卡发行,服务人群基本实现全覆盖。

(7)双创工作向纵深推进。探索创新“政府+专业团队”模式,实施线上线下两个驱动,整合优化“政策咨询、融资贷款、项目孵化、创业培训、导师帮扶、宣传推广”六项服务,举办创业雅安活动,打造大学生创业品牌,选树返乡创业典型,浓厚创新创业氛围,得到省厅肯定并在全省大学生创业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8)跨区域技能大赛成功举办。经过半年的精心筹备和周密组织,成功举办了成都经济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共享区域竞赛成果,引领技能人才培养,深化职业培训的务实合作,促进形成共建共享的合作机制。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本年收入合计694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79万元,占90%;上级补助收入105万元,占2%;其他收入556.7万元,占8%。

2016年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本年支出合计80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1.2万元,占26%;项目支出5965万元,占7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2439.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1万元,增长1.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0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23.4万元,增长2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0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9万元,占4.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3.3万元,占92.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8万元,占1.11%;住房保障支出87.9万元,占1.14%;其他支出3.5万元,占0.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16年决算数为35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574.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5.3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674.5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8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26.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5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3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90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5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8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预算39.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40.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36.0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9万元,下降6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5万元,下降65.4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万元,下降54.2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控制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6万元,占6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3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1辆、商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669人,共计支出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相关市(州)及上级部门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工作。其中:外事接待3批次,39人,共计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引智项目的德国专家及以色列驻成都领事馆总领事一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2万元,比2015年增加165万元,增长65.4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及灾后重建项目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6个,涉及财政资金5962.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指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财政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财决公开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决公开表1-1.收入决算表

3.财决公开表1-2.支出决算表

4.财决公开表2.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财决公开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决公开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财决公开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财决公开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财决公开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财决公开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财决公开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财决公开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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