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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文体广新局 发布时间:2017-08-25 15: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雅安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雅办发〔2017〕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作简要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90号)精神,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文体广新局在全面收集资料、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基层文化工作实际情况,起草了《雅安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并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正文和附件《雅安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基本指导标准》两部分。

正文共六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到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应急管理、游客服务等功能有效整合,建成一个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设施和场所”。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强化规划科学引领;明确建设指导标准;建设综合性文化设施;配套建设文体广场。三是明确功能定位,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开展基层党员教育工作,同时配合做好其他公共服务。四是提高服务效能,从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引导群众文体活动、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等方面提高服务效能。五是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鼓励群众参与建设管理,探索社会化建设管理模式。六是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强化经费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监督检查,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雅安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基本指导标准》共包括14个方面的内容,从标识标牌、文化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农家书屋、广播室、远程教育(信息共享工程)、科普惠民兴村、计生卫生服务、精神文明创建、电影放映、群文活动、队伍建设、管理运行、经费保障、群众参与等14个方面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软件硬件做了详细的量化规定。

三、相关规定

(一)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随着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特点,现有的基层文化设施和服务已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存在基层文化资源条块分割、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地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有利于整合利用公共文化资源,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有利于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效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有利于增加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乡居民科学文化素养;有利于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为建设“美丽雅安.生态强市”提供有力的文化保障。

(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场地建设主要要求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包括乡镇(街道)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施方案》要求要落实硬件设施、基本服务项目、人员配备等各项标准,到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并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相协调的文体广场。《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立足实际、试点先行、分期分批,主要通过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凡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尤其是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以村(社区)文化室、老年人活动场所、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闲置校舍、办公场地以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为基础进行着整合建设,鼓励结合祠堂、旧民居等进行整合利用。

(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

到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宣传文化、青少年活动、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综合服务功能全面发挥,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体育队伍。

《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要突出地方特色,制定本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实现“软件”与“硬件”相适应、服务与设施相配套,为城乡居民提供便利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整合分布在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挖掘雅安地方特色文化,如红色文化、熊猫文化、茶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打造基层文化品牌。支持群众自办文化,鼓励群众自发兴办各类文体社团。

(四)实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管用一体

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使用是根本。《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重点围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运行方式、服务规范、人员管理、经费投入、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二是推动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管理。探索组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议事会、理事会、乡贤会等形式,吸纳有关方面代表、各界群众参与管理。推动志愿者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建立由文化管理员、协管员与文化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相结合的队伍,构建完善文化体育志愿服务体系。三是探索社会化建设管理模式。鼓励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五)政府要加强保障力度

《实施方案》明确:一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坚持各县(区)人民政府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明确总体思路、具体举措和时间安排,并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成效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二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建设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三是强化队伍建设。要求落实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编制配备不少于1至2名的要求,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由村“两委”确定1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通过加强统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四是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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