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下达我市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374万元,其中:汉源县获得2016年脱贫攻坚考核奖励300万元、支持资产收益扶贫试点资金300万元。
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要求,此项资金由各县(区)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大力推进脱贫攻坚。
目前,各县(区)扶贫、财政等部门已启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实施方案报经县(区)政府审批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