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李雅文于2017年7月17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李学珍位于雨城区先锋路139号先锋小区17栋1单元2层7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李雅文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7月19日
附件: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雅房权证监证字第0070508号 雅市国用(2009)第25017号 |
李学珍 |
李雅文 |
房屋 |
雨城区先锋路139号先锋小区17栋1单元2层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