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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雨城区出租车拼车现象突出”问题的回应。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08 15: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目前国家、省级部门均未出台出租汽车拼车的相关法律、法规。从倡导绿色环保,厉行节约的角度,参照北京、长春等地的经验,我市城区出租汽车允许合理拼车,即在同一方向,且征得第一位乘客同意的情况下,可合理拼车。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运输秩序,城区内出租汽车内均张贴了“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驾驶员不按规定向乘客出具发票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乘车费用”等相关规定的乘车须知,接受乘客监督。

市运管处要求出租车公司在每月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学习中,进一步提升出租行业服务质量,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出租汽车营运管理规定,严禁乱拼车、违规使用计价器、拒载等违规营运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同时,对查实的违规营运出租汽车,将予以重处,并记入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情况严重者,进入驾驶员黑名单。若有出租汽车违规拼车情况,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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