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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审批和集体土地相关办事指南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6-14 17: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施工临时使用土地(10公顷以下)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二、审批性质

  行政审批

三、申请条件

建设项目施工临时使用土地(10公顷以下)

四、审批对象

 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五、办理材料(一式二套)

(一)用地单位的用地申请;

(二)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三)临时使用土地勘测定界图;

(四)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五)临时用地者与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签订的临时用地合同、补偿协议、复耕协议,经有权机关审核同意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六)涉及申请人(土地使用者)与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应有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书面告知书,举行听证的应附具听证笔录。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经初审后予以受理;

(二)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组织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批复;

审查不合格的,由审查人列出修补资料清单并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退件,并办理退件手续。

七、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0835-2229805

          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科0835-2222164

投诉电话:市政府政务中心:0835-2229415

          市国土资源局:0835-2362306

临时使用土地(10公顷以下)审批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中心工作人员受理(2个工作日)——审查——办结(8个工作日)——申请人窗口取件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服务中心A3楼,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地质勘查临时使用土地(10公顷以下)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二、审批性质

     行政审批

三、申请条件

地质勘查临时使用土地(10公顷以下)

四、审批对象

 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五、办理材料(一式二套)

(一)用地单位的用地申请;

(二)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三)临时使用土地勘测定界图;

(四)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五)临时用地者与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签订的临时用地合同、补偿协议、复耕协议,经有权机关审核同意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六)涉及申请人(土地使用者)与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应有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书面告知书,举行听证的应附具听证笔录。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经初审后予以受理;

(二)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组织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批复;

审查不合格的,由审查人列出修补资料清单并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退件,并办理退件手续。

七、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0835-2229805

          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科0835-2222164

投诉电话:市政府政务中心:0835-2229415

          市国土资源局:0835-2362306

地质勘查临时使用土地(10公顷以下)审批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中心工作人员受理(2个工作日)——审查——办结(8个工作日)——申请人窗口取件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服务中心A3楼,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和一次性占用10公顷以上临时用地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二、审批性质

     行政审批

三、申请条件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和一次性占用10公顷以上临时用地

四、审批对象

 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五、办理材料(一式二套)

(一)用地单位的用地申请,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临时用地请示;

(二)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三)临时使用土地的现状图、勘测定界图;

(四)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五)临时用地者与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签订的临时用地合同、补偿协议、复耕协议,经有权机关审核同意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六)涉及申请人(土地使用者)与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应有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书面告知书,举行听证的应附具听证笔录。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经初审后予以受理;

(二)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组织审查。审查合格的,签署同意转报意见,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审查。

审查不合格的,由审查人列出修补资料清单并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退件,并办理退件手续。

七、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0835-2229805

          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科0835-2222164

投诉电话:市政府政务中心:0835-2229415

          市国土资源局:0835-2362306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和一次性占用10公顷以上临时用地审批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中心工作人员受理(2个工作日)——转外(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办结(8个工作日)——申请人窗口取件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服务中心A3楼,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二、审批性质

     行政审批

三、申请条件

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

四、审批对象

 县、区人民政府

五、办理材料(一式二套)

(一)区、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的请示;

(二)一书两方案;

(三)拟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图;

(四)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图;

(五)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经初审后予以受理;

(二)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组织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审查不合格的,由审查人列出修补资料清单并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退件,并办理退件手续。

七、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0835-2229805

          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科0835-2222164

投诉电话:市政府政务中心:0835-2229415

          市国土资源局:0835-2362306

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中心工作人员受理(2个工作日)——审查——办结(8个工作日)——申请人窗口取件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服务中心A3楼,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二、审批性质

     行政审批

三、申请条件

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

四、审批对象

 县、区人民政府

五、办理材料(一式二套)

(一)区、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的请示;

(二)一书两方案;

(三)拟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图;

(四)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图;

(五)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经初审后予以受理;

(二)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组织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审查不合格的,由审查人列出修补资料清单并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退件,并办理退件手续。

七、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0835-2229805

          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科0835-2222164

投诉电话:市政府政务中心:0835-2229415

          市国土资源局:0835-2362306

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中心工作人员受理(2个工作日)——审查——办结(8个工作日)——申请人窗口取件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服务中心A3楼,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二、审批性质

     行政审批

三、申请条件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

四、审批对象

 县、区人民政府

五、办理材料(一式二套)

(一)区、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的请示;

(二)区、县人民政府拆迁补偿安置报告;

(三)一书四方案;

(四)拟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图;

(五)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图

(六)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经初审后予以受理;

(二)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组织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审查不合格的,由审查人列出修补资料清单并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退件,并办理退件手续。

七、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0835-2229805

          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科0835-2222164

投诉电话:市政府政务中心:0835-2229415

          市国土资源局:0835-2362306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

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中心工作人员受理(2个工作日)——审查——办结(8个工作日)——申请人窗口取件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服务中心A3楼,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村镇建设批次用地农用地转用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二、审批性质

     行政审批

三、申请条件

村镇建设批次用地农用地转用

四、审批对象

 县、区人民政府

五、办理材料(一式二套)

(一)区、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的请示;

(二)一书四方案;

(三)拟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图;

(四)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图;

(五)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六)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或权属证明材料

(七)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经初审后予以受理;

(二)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组织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审查不合格的,由审查人列出修补资料清单并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退件,并办理退件手续。

七、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0835-2229805

          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科0835-2222164

投诉电话:市政府政务中心:0835-2229415

          市国土资源局:0835-2362306

村镇建设批次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中心工作人员受理(2个工作日)——审查——办结(8个工作日)——申请人窗口取件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服务中心A3楼,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村民住宅占用集体土地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二、审批性质

     行政审批

三、申请条件

村民住宅占用集体土地

四、审批对象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主)

五、办理材料(一式三套)

(一)城市规划区内占用集体土地申请;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规划审查图;

(三)乡、村、社等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经初审后予以受理;

(二)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组织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市国土资源局批复;

审查不合格的,由审查人列出修补资料清单并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退件,并办理退件手续。

七、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0835-2229805

          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科0835-2222164

投诉电话:市政府政务中心:0835-2229415

          市国土资源局:0835-2362306

村民住宅占用集体土地审批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中心工作人员受理(2个工作日)——审查——办结(8个工作日)——申请人窗口取件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服务中心A3楼,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报省政府、国务院批准的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二、申请条件

    报省政府、国务院批准的单独选址项目。

    三、提交资料

    1、市、县(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

    2、市、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填报并经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一书四方案”;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图,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

    5、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6、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或审核批准文件;

    7、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8、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和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9、涉及占用林地的,提供林地使用批准文件;

    10、环境评价报告;

    11、土地复垦方案及论证意见;

    12、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1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14、项目功能分区说明;

    15、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测算表及社保资金预存款进账凭证;

     四、办理程序

    1、建设项目用地只涉及一个扩权县的,由扩权县负责审查后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资料及时送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2、建设项目用地涉及两个及以上县区的,由各县负责审查后报市级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资料及时送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总审查;市级汇总审查后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资料及时送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五、办理时限

    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六、联系电话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科 0835-2222164

    (办理地点: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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