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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7-04-01 09:0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

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依法承担辖区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等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51.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32.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9.0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收入,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与2016年同口径比较下降21.68%。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51.8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24.4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8.38万元,项目支出319.0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4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增加4.6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雅安商标受理处于2016年7月正式启动运行后,成为全国首个开展商标注册业务的试点城市,全国各地工商部门人员纷纷前来考察学习,公务接待任务增多,因此2017年公务接待预算较2016年增加4.6万元。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本单位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4万元。用于15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局日常公务活动、各项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雅安市工商局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雅安市工商局2017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附件: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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