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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相关会议制度规则规范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3-16 15: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雅安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制度》《雅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雅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范》《雅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工作制度》《市长工作例会制度》已经四届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27

雅安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市政府全体会议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会议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

市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二、会议组织

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召集和主持,由市政府秘书长负责组织。

三、参会人员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各委<>主任、各局局长);

(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各直属机构、综合办事机构和市级有关单位(含中央、省与地方双重领导单位)负责同志列席;

(三)根据需要可安排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列席;

(四)邀请雅安军分区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武警雅安市支队、市委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列席会议。

四、会议内容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二)总结部署市政府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工作,讨论和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预决算草案;研究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

(四)讨论通过依法需要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会务工作

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承办。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印制、归档由市政府办综合秘书科负责;会议议程和主持词起草、市长讲话稿撰写、市长讲话录音整理等由市政府研究室负责;会务服务、会议记录、会议录音由市政府办秘书一科负责;相关政务科室给予配合。

六、会议纪律

(一)出席人员因故不能出席的,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批准同意后填写请假报告单送市政府办公室。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录音、录像。

雅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组成。邀请雅安军分区负责同志参加,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领导列席。根据需要也可安排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政府新闻办和与议题有关的县(区)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级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2次,由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出席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二分之一;讨论人事任免事项时出席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三、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是常务会议议事的主体,列席人员为常务会议审议讨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和事实情况说明。

四、需提请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经分管副市长提出建议报市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常务会议议题。每次常务会议具体上会议题清单,经秘书长审核,由常务副市长核报市长审定。

五、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按职责分工和权限可予决策的事项,一般不提请常务会议审议。分管副市长和议题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均不能到会的议题,一般不提请当次常务会议审议。

六、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对所签上会建议议题,应提前将议题所涉及内容事项全面了解掌握并协调一致,原则上应召开专题会(会审会)形成明确意见。对分管工作外的议题也应提前阅研。

七、常务会议议题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副市长汇报,分管副秘书长需就议题协调办理情况作特别说明的可补充汇报,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对每个议题发表明确意见。列席人员根据会议主持人要求发表意见、回答组成人员询问。

八、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由分管副市长组织、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防止走样。

九、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或不能全程参加会议,需有明确事由并提前请假。

雅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以下简称常务会议)会务工作,提高常务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范》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制订本工作规范。

一、议题预报

(一)各部门(单位)应每月预测下两个月拟提请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每月3日前将议题预报单报市政府办对应政务科室(议题预报单格式见附件1),政务科室汇总审核并经科长签字后于每月5日前报秘书一科,秘书一科汇总纳入议题库;一次报多个议题的,须填写议题预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二)议题库实行动态管理,已经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题,从议题库中移除。秘书一科每月10日前,将议题库中的议题目录分送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阅知。

(三)纳入议题库的议题,相关部门(单位)应及时报送正式文件。秘书一科议题准备时间(从收到正式文件之日起,到市长签批上会之日止)为10个工作日,未满10个工作日,一般不提前安排上会。

(四)未定期预报、但需纳入议题库的紧急议题,已纳入议题库、需撤销的议题,因特殊原因、确需缩短准备时间的议题,相关部门(单位)须及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并书面说明原因。

二、议题确定

(五)提请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书面批示提出。

(六)议题承办政务科室根据市政府领导签批上会要求,及时填报《议题材料审核把关确认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以雅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文件(格式见附件4)文件头子起草的正式文件,经政务科室科长、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副市长审核签字后,将《议题材料审核把关确认表》及市政府领导签批原件(市政府领导在各部门<单位>报送文件上有批示的原件)全套材料送秘书一科(原件由秘书一科归档),由秘书一科送秘书长、市长审定。

会前学习内容(学法律、学政策、学知识),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法制办于每年初研究提出报市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每次常务会会前学习材料由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应政务科室审核确定,秘书一科对授课内容、PPT进行把关。

(七)秘书一科根据审定的《议题材料审核把关确认表》,于会前2个工作日提出《常务会议议题审批单》,经分管副主任、主任、秘书长审核后,由常务副市长核报市长审定。

(八)分管副市长和议题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均不能到会的议题,原则上不提请审议;确因议题紧急需上会审议的,须报经市长同意。

(九)征求意见时有具体修改意见、与议题紧密相关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各议题的列席单位由政务科室会同承办单位提出,报分管副秘书长审定。

(十)提请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会前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程序缺失的不得上会。

(十一)涉及多部门的议题,会前须充分征求各方意见,不得回避重要相关部门,部门回复意见应有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及单位印章;存在分歧的,原则上应在会前基本达成一致,但不得隐瞒相关部门的真实意见;未达成一致的,一般不报分管副市长提请常务会议审议,确需上会的,政务科室应在《议题材料审核把关确认表》中反映分歧要点,并按程序报分管副市长或委托副秘书长召开专题会(会审会)形成明确意见。政务科室和分管副秘书长对议题征求意见范围、意见协调情况审核把关。

三、材料准备

(十二)汇报类议题(向常务会汇报国家、省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重要活动筹备情况、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等)

文件标题一般统一为:关于xxx的汇报。

汇报正文一般包括:背景情况、过程要点、主要内容、其他需汇报的事项等内容。

(十三)审议文本类议题。

文件标题一般统一为:关于《xxx(xx送审稿)》起草(或制订、修改等)情况的汇报。

汇报正文须包括议题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会前协调情况、合法性及廉洁性审查情况、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主要分歧情况等)、审议通过后的发文形式或办理建议(需制发文件、召开会议、评选表扬、举行仪式的,应符合相关规定)等内容。

汇报正文应重点突出、内容简洁、文字精练,并将文本(送审稿)、市政府领导批示复印件、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合法性及廉洁性审查意见书、依据性文件、解读方案等作为正文附件;属重大行政决策的议题还应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方面材料。

按照《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规范性文件廉洁性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雅委办〔20125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通知》(雅府发〔201561号)要求,须进行合法性和廉洁性审查的议题,由议题承办单位按程序交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监察局审查,市政府法制办和市监察局审查通过后分别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和《廉洁性审查意见书》。

(十四)请示类议题(立项拨款、表扬奖励、评定烈士、处分等)

文件标题一般统一为:关于xxx的请示。汇报正文一般应包括背景情况、需特别说明的事项、请示事项或建议等。

(十五)秘书一科负责对议题材料格式总体把关;政务科室负责对议题材料内容把关,提前按发文规范核改议题所附的拟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党组名义发文的送审稿。格式及内容符合要求,并经政务科室科长和分管副秘书长签字确认并抄送秘书一科初审后,由政务科室通知议题承办单位印制上会材料,于会前2个工作日交秘书一科。

四、会议审议

(十六)议题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副市长汇报。汇报时应按会议书面材料进行汇报,严格控制汇报时间。

(十七)分管副秘书长需就议题协调办理情况作特别说明的,可补充汇报。

(十八)列席人员根据会议主持人要求发表意见、回答常务会议组成人员询问,供常务会议讨论决策参考。列席人员发表的意见如与征求意见时本单位书面回复意见不一致,应作特别说明。

五、纪要和审议文件制发

(十九)常务会议纪要由秘书一科负责起草,纪要初稿原则上于会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分管副主任、主任、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签发。纪要分为会议纪要和议定事项通知形式制发,会议纪要(所有议题议定情况)分送市委常委,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以及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雅安军分区和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办公室内设室(办);议定事项通知主发承办单位,抄送有关列席单位。具体印制和分发由综合秘书科负责。

(二十)已经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需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的,如无重大修改,可不等常务会议纪要印发,由分管副秘书长牵头,政务科室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会议审议意见抓紧修改后按程序报审,原则上于会后3个工作日内印发。

(二十一)已经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需以市政府党组文件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的,如无修改意见或只作一般性修改的,承办部门(单位)须于常务会议当日完成修改,次日上班即送相关政务科室;如需重大修改、确实无法在常务会议后2个工作日内签发的文件,承办部门(单位)应于会后次日作出书面说明,提出完成时限建议,由相关政务科室审核后报分管副秘书长审定;需再次上会审议或办理程序有特殊要求的,由分管副市长确定办理时限。

(二十二)已经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需以部门名义发文或联合发文的,如只需作一般性修改的,须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印发;如有重大修改意见需协调的,须在会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发文须符合常务会议精神,重要敏感事项印发前,应报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凡与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不一致的不得印发。发文须抄送市政府。

六、信息公开

(二十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主动公开文件,原则上于文件印发当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以部门名义印发或联合印发的主动公开文件,原则上也要于印发当日在有关政府网站公开。

(二十四)常务会议新闻稿由市政府研究室负责审核,按规定报批后,由雅安日报、雅安电视台公开报道,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

(二十五)对市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及时会同有关方面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科学解读和宣传引导。文件和解读材料原则上应同步在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等媒体发布。

七、会务保障

(二十六)秘书一科在会前1个工作日,将拟上会议题材料分送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以及列席部门(单位)提前阅研。

(二十七)秘书一科负责核实参会人员到会情况,提醒候会人员按会议进度入场,维持会场内外秩序。

八、会议纪律

(二十八)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或不能全程出席会议,需有明确事由并提前向市长或主持会议的常务副市长请假。

(二十九)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列席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批准同意后填写请假报告单(明确代会人员)送秘书一科备案。原则上,除参加市委主要领导活动、市人大常委会议等法定活动、省上有关会议,陪同上级领导来雅调研,处理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出访或经批准到市外出差,以及生病或经批准休假外,不得请假。

(三十)列席人员应严格按要求参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擅自指定代会。临时因特殊原因需中途离会的,应报告会议主持人同意。

(三十一)议题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可带1名工作人员旁听会议,并须在报名时注明,否则不得进入会场;其他列席人员不得带工作人员。

(三十二)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将手机或其他有通讯功能的移动设备带入会场。未经批准,不得在会场录音、录像、照相及上网。不得在会场内传递文件,确因事项紧急的,由秘书一科工作人员负责转送。

(三十三)参会人员不得将涉密议题材料带离会场,会后由议题承办部门(单位)会同秘书一科清点收回。

(三十四)秘书一科对常务会议议题承办、材料审核、参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情况以市政府办名义及时通告相关单位,必要时公开通报。

九、议定事项跟踪督办

(三十五)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由分管副市长统筹协调、牵头推进;分管副秘书长负责督促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政务科室抓好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办公室相关政务科室要落实责任、建立台账、及时跟踪落实情况。

(三十六)市政府各责任部门是议定事项落实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严守办理时限、提高办理质量。

(三十七)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由办公室相关政务科室跟踪落实,会同牵头责任部门明确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秘书一科建立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总台账,并按季度通报;政务科室于每季度第一月下旬将上季度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报秘书一科,秘书一科汇总后交市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办。

(三十八)办公室相关政务科室要加强与牵头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落实情况,对进展迟缓的要进行催办,督促按要求和时限完成;对超过办理时限、经两次催办仍未完成的,经市政府秘书长批准后,由市政府督查室挂牌督办。

(三十九)将市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常务会议议定事项情况纳入部门绩效管理。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将有关情况记入工作台账,作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办理不力严重影响工作的要及时予以通报。

 

附件: 1、拟上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预报单

2、拟上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预报汇总表

3、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材料审核把关确认表

4、雅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文件

 

 

 

附件1

拟上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预报单

填报部门(单位):                 填报时间:

文件(事项)名称

 

建议上会理由

(包括起草背景、核心要点)

 

预计报送

正式文件时间

 

建议市政府办公室送请市长签批时间(签批同意即成为正式上会议题)

1.正式文件报送时间与建议时间的间隔,不少于10个工作日;2.上级有时限要求的,须注明办结时限;3.不能明确建议时点的,应填写建议时段)

备注

(紧急议题、已入库需撤销的、建议缩短议题准备时间的,须说明原因)

附件2

拟上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汇总表

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序号

文件(事项)名称

预计报送正式文件时间

建议市政府办公室送请市长签批时间

备注(与此前填报有何变化等)

 

 

 

 

 

 

 

 

 

 

 

 

 

 

 

 

 

 

 

 

注:1.除第1次预报外,每月重点报告新增议题变化情况;

2.汇总表不能代替预报单,对每个文件(事项)的具体建议,请填写在预报单中。

 

 

 

 

 

 

 

附件3

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材料审核把关确认表

 

 

请严格按照正式上会材料的题目(不是部门来文送领导审签时文件的题目)填写

 

 

领导签批内容请用黑体字(如有市长批示只写市长批示,如没有市长批示就写副市长或秘书长批示)

汇报单位

及汇报人

单位全称,汇报人姓名及职务

列席单位

   

单位名称使用标准简称并按序排列

   

协调情况

未协商一致的须写明原因和分歧点,并按程序报分管副市长或委托副秘书长召开专题会(会审会)形成明确意见

业务科室

审核意见

 

副秘书长

审核意见

 

副市长

审核意见

 

秘书长

审核意见

 

 

 

 

 

是否解读和报道

如否的话请写出理由

附件4

 

议题

雅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文件

 

四届市政府第  次常务会议

 

(以下为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类文件范本)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

意见(送审稿) 》起草情况的汇报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为加快四川旅游业改革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我委拟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四川旅游业近年来保持了较快的发展态势,旅游总收入位居全国第5,是我省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产业。在当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转型的宏观形势下,作为我省服务业龙头的现代旅游业,发展潜力还未充分挖掘,发展动力还未充分激活,发展空间还需深度拓展。旅游开发层次不高、旅游运营方式粗放、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仍需着力提升解决。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我委联动省级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在认真研究制约我省旅游业发展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兄弟省市已制定出台的相关文件,并多次征求和听取省级部门、旅游行业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后,经反复修改,形成了送审稿。在拟稿过程中,同时注意贯彻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和省委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等系列会议精神,以及《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等对现代旅游业新的要求。

三、主要内容

()关于总体目标和要求。

强调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提出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四个坚持的要求,即: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兴旅;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坚持统筹推进、融合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明确奋斗目标为“十三五”时期全省旅游发展增速保持年均15%以上,到2020年底前全省旅游总收入翻一番。

()关于增强旅游发展动力。

一是强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

二是强调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强化资源整合和资本运作;加大中小旅游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力度;支持开展景区管理、运营模式改革。

三是强调加快旅游改革创新试点:做好国家级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成都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

()关于拓展旅游发展空间。

一是强调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紧扣全省五大经济区发展战略规划,巩固提升成都平原旅游区,重点突破川西北旅游区,创新拓展川东北旅游区,加快开发攀西旅游区,积极推进川南旅游区。加强旅游区域合作,打造精品旅游线路。

二是强调创新旅游产品体系:实施旅游+”行动,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培育旅游新业态、发展度假旅游、推动红色旅游;发展乡村旅游,开展旅游扶贫;开发旅游商品,发展购物旅游。

三是强调加快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十三五期间构建我省世界旅游目的地体系;制定、落实促进入境旅游发展的系列政策举措。

()关于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一是强调构建旅游综合交通及运输管理体系:加强旅游目的地交通网络建设、自驾游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全省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体系、旅游高峰期交通信息体系和与现代旅游业相适应的交通运输管理体系;加强铁路与旅游发展相衔接。

二是强调实施旅游公共服务升级工程:加快游客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体系建设;实施全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行动计划;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及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制度;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实施旅游惠民工程。

三是强调实施互联网+旅游行动计划:促进智慧旅游建设,实现涉旅数据信息和平台共享;力口快旅游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智慧旅游示范区、全国智慧旅游示范城市创建。

四是强调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体制:创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强化旅游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旅游诚信体系;加强文明旅游教育。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和涉旅购物市场高额回扣等突出问题。实施神秘访客调查制度。

()关于加强政策保障力度。

一是强调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旅游规划;城市重大项目建设要融入旅游元素,涉旅项目在论证、立项、建设时应充分征求旅游主管部门意见。

二是强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建立并发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的整合、带动作用;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鼓励通过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

三是强调落实要素保障:合理安排和支持旅游发展用地;落实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一般工业企业同价政策。

四是强调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探索弹性作息制度;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

五是强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编制全省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人才扶持政策;加快旅游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支持重点旅游院校发展?加大旅游基础理论和应用的研究力度。

六是强调加强和改进对旅游改革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务实旅游统计基础;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促,共同推动旅游业改革发展。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我们共收到意见59条,其中,采纳、部分采纳意见57条,未采纳意见2条,意见已协调一致。

以上汇报,连同《意见》(送审稿),现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建议以省政府名义印发。

附件:(根据文件需求提供附件,1.2.3.4为必备要件)

1.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送审稿)

2.领导批示(市级领导在部门原件上的批示)。

3.省直相关部门修改意见及采纳情况

4.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局合法性、廉洁性审查意见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初评报告

6.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7.专家论证意见书

8.部分法律法规及文件摘录

9.政策解读方案

10. 中央、省有关配套文件

 

雅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专题会议工作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会议召集

市政府专题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根据各自分工和工作需要不定期主持召开。必要时,可授权市长助理、副秘书长主持召开。研究的议题涉及两位以上市政府领导分管工作的,可共同召集会议。

二、主要任务

(一)研究协调处理分工范围内、需要统筹协调的工作事项;

(二)协调解决部门之间有意见分歧的事项;

(三)研究协调需提交市政府集体研究决策的有关事项;

(四)研究处理市政府已经决定、需要组织实施的事项;

(五)研究处理上级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意见;

(六)研究某一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

(七)研究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

三、议题确定

市政府专题会议议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办公室相关政务科室负责收集专题会议的议题。专题会议议题重点应当是协调落实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作出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研究讨论需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作出决定的事项。严格控制安排部署一般性具体工作的专题会议。

(一)根据市长、副市长的批示意见提出;

(二)根据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工作例会的决定、议定事项提出;

(三)根据各县(区)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请示事项提出;

(四)根据日常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

四、会务准备

市政府专题会议的会务准备工作由办公室相关政务科室承办。议题及会议召开的时间经审定后,相关政务科室负责通知参会单位参会并按要求提交议题材料,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五、会后落实

(一)拟制会议纪要。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反映,会议纪要由承办会务的科室或由主持人指定有关部门草拟。会议纪要形成后,要及时提交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核稿,并经副秘书长审核。如纪要涉及相关法律事项,需先转市政府法制办核稿。提交审核的会议纪要,须随附会议材料、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等原始资料。会议纪要经核稿后,呈送主持召开会议或委托召开会议的市政府领导签发,如涉及到交叉分工的内容或者人事、编制、机构、财政资金等重大或全局性事项,送呈市长签发。

(二)落实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专题会议明确需要落实的重要决定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列入督查范围,实施专项督查。一般事项由各相关政务科室督办落实。

(三)会议资料归档。各相关科室负责在会后及时汇总整理会议的全部资料,包括会议通知、出席人员名单、签到单、会议文件、会议录音整理稿等,并按归档要求移交综合秘书科。

市长工作例会制度

 

为统筹协调推进政府重点工作,加强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联系,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市政府决定建立市长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市长工作例会每月初召开,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二、会议组织

市长工作例会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召集。

三、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

(二)列席人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人员: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秘书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秘书四科、秘书五科相关工作人员。

四、会议内容

(一)传达贯彻省上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

(二)通报前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近期工作预安排;

(三)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四)市长统筹部署近期重点工作,明确近期工作任务;

(五)研究其他事项。

五、会议准备

(一)对会议确定的工作安排进行备案。每次市长工作例会结束后,由市政府办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市政府领导分工和会议确定的内容,填写《市政府每月重点工作安排表》,对应服务科室充实完善并提交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报请市政府领导审定。由市政府办秘书一科收集归档备案。

(二)对每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归集。联系市长、副市长的工作人员收集市政府领导每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市政府每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登记表》,报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审核,经市长、分管副市长审定后,于每月末送市政府办秘书一科归集汇总,作为下月市长工作例会的通报材料。

(三)对《市政府每月重点工作安排》进行草拟。由市政府办相应政务科室统一收集整理联系副市长及服务部门(单位)当月重点工作,于每月25日前送市政府办秘书一科汇总,草拟《市政府每月重点工作安排》提交会议审议。

六、会务工作

市长工作例会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承办。会议记录由市政府办秘书一科负责。

七、会议纪律

(一)出席人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列席的,应向市政府秘书长请假。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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