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林业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7-02-04 15: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林业局职能简介

1.负责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订全市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收(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组织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全市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全市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8.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市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职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的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全市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报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林业产业发展工作。

13.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雅安市林业局2017年重点工作

继续按照雅安林业“1263”工作思路,全面推动“绿美雅安行动”,完成营造林42万亩,实现森林覆盖率63.8%,林业产值140亿元,农民从林业上获得收入2920元,连续34年将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的目标。

1.抓好“全方位开展绿美雅安行动”。以植树造林、森林提质增效、生态系统功能提升、城乡环境绿化美化为重点,协调推进“绿美雅安七大行动”,推动全市国土绿化美化取得决定性突破,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动“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牵头组织实施“造林绿化行动”、“生态成果(森林资源)保护行动”,做好其他五大行动承担的相应工作,发挥绿委办协调、指导、督促等职能作用。

2.抓好脱贫攻坚和重建成果转化。继续实施以雅安林业生态富民“六大行动”(生态富民扶贫、产业富民扶贫、林区道路扶贫、新村建设扶贫、林业改革扶贫、林业科技扶贫)为抓手的林业扶贫措施;全力支持雨城区柏香村精准扶贫。力促以生态修复为重点的林业灾后恢复重建得到高效复合型展现,向绿色发展振兴转化跨越。

3.切实抓好林业各项改革。积极做好对上汇报与对下沟通,配合做好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机制试点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继续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按照省上安排,启动并稳步推进国有林区改革。

4.切实抓好生态保护。

(1)退耕还林。一是继续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完成2016年度专项建设后续产业建设项目。三是巩固94.27万亩建设成果。

(2)天保工程。完善天然林保护机制;加强森林管护,确保天然林资源安全;推进集体公益林补偿兑现,落实民生政策。

(3)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大熊猫旗舰物种保护和贯彻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为抓手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积极开展大熊猫种群动态监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自然保护氛围。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积极申报湿地自然保护区或湿地公园。

5.切实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生态成果和森林资源保护责任落实,加强宣传和督促检查,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社会氛围。

(1)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林业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执法监督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力度。

(2)加强林木采伐、运输、加工管理,严格执行“十三五”林木采伐政策,凭证运输,规范木材加工。

(3)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积极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案件查处,坚持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林地的审查、审核、审批管理职责。

(4)抓好森林防火。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防火设备的检修、维护。二是提高林火监测和扑火综合指挥能力。

(5)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一是继续落实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双线”目标责任制。二是继续加强监测预警,防控关口前移,源头治本到位。三是继续加强检疫执法,依法实施监管。

6.全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继续把招商引资与投资促进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推动以森林食品发展为主题的林下经济,以“全方位开展绿美雅安行动”和竹产业转型升级为主题的林业结构调整和林产品加工,以森林康养为主题的森林旅游,加快雅林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7.积极推进林业科技工作。加大科技投入,与院、校深化合作,创新林业生产,推进林木良种选育、乡土树种良种选育,在国家重点工程中良种使用率逐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监察室)、造林绿化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森林防火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林业产业科(森林旅游办公室)。

(二)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6个:雅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原为参公)、雅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雅安市森林资源管理站、雅安市天然林保护中心、雅安市退耕还林服务中心、雅安市林业技术服务中心。

(三)管理雅安市森林公安局(副县级行政单位)。内设3个副科级机构:综合科、法制督查科、刑侦治安大队。

(四)7个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雅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雅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雅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雅安市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雅安市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雅安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雅安市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雅安市林业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633.4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林业局2017年收入预算633.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41万元,占1.6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3.03万元,占98.36%。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林业局2017年支出预算63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4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林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3.4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3.0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28万元、农林水支出48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3.0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下降103.36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万元,占11.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28万元,占5.41%;农林水支出483.82万元,占76.38%,住房保障支出43.34万元,占6.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7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34.2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443.4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7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市林业局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2017年预算数为10.41万元,主要用于:市森林公安局开展林业执法与监督相关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43.3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3.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2.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林业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均无人员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上升15%。主要原因是今年是项目工作年,我局新承担了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建设工作和利用政策性贷款发展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工作日益增多,以及与各省市兄弟单位进行交流学习,接受上级部门检查的次数随之增加,造成费用略有上升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市林业局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33%。主要是为保障市林业局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需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造林绿化、森林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检疫、森林防火、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林业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雅安市林业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0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雅安市林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雅安市林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等支出。

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