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雨城区汛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交通运输部《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及《四川省公益性渡口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对老旧运输船舶实行分类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对已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运输船舶实施强制报废制度。凡已经报废的船舶,不准再行转卖用于运营”。为切实加强对旧客渡船的管理,保障船舶航行的安全,雨城区地方海事处于2016年5月23日将《关于启动完成老旧船报废工作的通知》下发到各个所涉乡镇船管站,乡镇船管站赓即启动了老旧客渡船的报废切割工作。
截止2016年8月4日,各乡镇船管站已相继完成5艘老旧客渡船的报废切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