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县(区)实际情况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民发〔2016〕172号)
雅安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28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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