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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和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6-03-18 16: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87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5.05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按照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节约公务接待开支,并严格执行雅委办〔2014〕118号文(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雅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和川财行〔2014〕289号文(《关于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接待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正常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业务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9.68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在财政预算内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同时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节约公务用车开支,只用于保障正常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业务需要。

我部门现有公务用车63辆,其中:轿车11辆,越野车13辆,多功能乘用车39辆(含救护车)。(因雅安市人民医院14辆、雅安市中医医院9辆、雅安市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5辆、雅安市中心血站7辆、雅安市疾病控制中心10辆,合计45辆公务用车不属于市本级预算支出),我部门只有18辆公务用车支出属于市本级预算支出。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7万元。用于18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卫生监督现场检查和指导、采供血、紧急医疗救治、项目督导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等。

备注:我部门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总编制2454名,其中:行政编制数3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6名,事业编制2390名。在职人员总数1252名,其中行政人员3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4名,其他事业人员1204名。离休人员15人,退休人员691人,退职人员1人。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固定资产总额56967.69万元。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6391.89万元,较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9008.83万元增长6.20%,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6391.89万元,较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19008.83元增长6.20%。若扣除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5年同口径比较增长15.02%。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7051.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690.36万元,公用支出1361.52万元。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额117.12万元。其中灾后重建工作经费4.12万元,血吸虫病防治经费21万元,农村住院分娩补助7万元,艾滋病防治经费55万元,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工作经费10万元,120指挥调度日常运行经费20万元。

统筹安排市卫计委项目经费533万元。其中计生事业费目标考核75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60万元,奖励扶助金100万元,农村医学生定向招生市级补助40万元,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20万元,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经费150万元,国家卫生城市创办工作经费20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治8万元,疾病应急救助资金60万元。统筹安排项目待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或有关政策明确后再下达。

备注: 本部门预算包括以下单位:市卫计委机关、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雅职院附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监支队、市中心血站、市急救中心、市计生指导所、市药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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