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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雅安市民政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6-11-15 17: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雅安市民政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与6月22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材料通过公文交换箱报市民政局办公室。

雅安市民政局

2016年5月6日

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雅安市民政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与6月22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材料通过公文交换箱报市民政局办公室。

雅安市民政局

2016年5月6日

雅安市民政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的通知》(川民发〔2016〕7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指导,通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依法治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安全生产“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文化条件。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在全市民政系统中开展。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讲活动(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7日)。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讲工作,单位领导同志要向深入各类民政福利机构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等,要强调各类福利机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责任人员。市民政局各联系县区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各县(区)民政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向民主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强化全系统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2016年6月16日)。

各县(区)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和要求下,精心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民政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2016年6月8日—2016年6月15日)。

各县(区)要有针对性地选择本地区近年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回头看”,组织一次事故案例讲座,“以案说法”,“以案警示”,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四)开展隐患排查活动(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25日)。

各县(区)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整治到位。市局将按照县级干部联系县(区)工作安排,由各领导带队深入各县(区)和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制度是否健全、机制是否运行、安全设施是否到位;安全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健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醒目。重点检查殡仪馆、烈士陵园、军休所、精神病院、救助站、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婚姻登记机关、福利院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及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现场,对消防设施、水、电、暖气设备、防雷、防盗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20日)。

各县(区)要结合汛期特点,多方联动,贴近实战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查找预案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实效性,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六)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25日)。

各地要动员单位职工积极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拍照后及时上传至安全科普网邮箱(aqkpw@qq.com),经筛选后推荐到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共平台上发布。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将对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隐患发现者给予适当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生产集中宣传的重要平台,各县(区)民政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落实各项活动负责人。要切实做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努力创新,营造氛围。

各县(区)民政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做好动员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趣味性、感染力和吸引力,努力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扩大宣传影响,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力求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各县(区)民政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实际细化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落实责任。

(四)统筹协调,加强信息报送。

各县(区)民政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注意收集活动信息、资料和拍摄活动照片,加大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力度,注重信息报送质量,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和建议意见及时整理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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