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关于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6-11-15 17: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

按照市委、市纪委的工作部署,2016年,全市民政系统将深入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含居务公开,下同)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含居民公约,下同)“回头看”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5〕165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雅市民〔2014〕23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雅市民〔2014〕245号)精神,现就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整治工作内容和目标

(一)工作内容。此次整治工作内容为:救灾救助中存在的平均主义、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甚至虚报冒领等问题;村务公开中存在的应公开项目未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公开时限不够、公开内容看不到、看不懂甚至假公开、乱公开等问题;村规民约制定中程序不合法、没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内容缺乏针对性和约束性等问题。

(二)工作目标。通过整治,要达到以下要求,使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1.在救灾救助方面。救灾救助程序规范,民主评议符合规定,分类救助全面实施,救助情况及时公开。

2.在村务公开方面。村务公开条例宣传到位,公开事项家喻户晓,公开方案备案上报,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准确、简明,公开时间符合规定,公开形式具有实效,村务监督履职到位。

3.在村规民约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修订后的村规民约具有合法性、针对性和约束性,简洁明了,易记、易懂、易行。

二、明确整治措施及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及回头看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业务培训阶段(4月-5月)

(一)明确业务培训内容。一是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及县、乡、村(社区)各级在村务公开中的职责。三是开展村务公开和完善村规民约的具体工作。四是民主评议和分类救助等工作的具体操作。

(二)做好业务培训准备。一是由市上统一印制培训所需文件、材料。包括省市有关规范村务公开、村规民约、救灾救助的文件和培训讲稿;二是由各县区制定统一的公开指导目录,明确应予公开的村级事务;三是由各县区统一印制必须的部分事项的公开格式样本。

(三)实施分级业务培训。市上负责培训县(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及部分重点乡(镇)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县(区)民政局负责培训乡(镇)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培训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二个阶段,自查整改阶段(5月—8月)

由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所辖的村或社区一一查找问题,对应存在问题和工作目标逐一进行整改。

(一)在救灾救助方面。

1.各县(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要通过印制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救助(含灾害救助)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社会救助的对象、申请条件、救助标准和审批程序等。

2.各县(区)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明确民主评议的人员组成和评议内容,以及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的相关要求。

3.各县(区)民政部门和乡(镇)在审核审批社会救助申请时,必须坚持结果公开原则,审核审批情况必须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并在村务公开栏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

4.各县(区)民政部门和乡(镇)在低保经办过程中,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两委人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必须坚持单独备案制和全面入户调查的原则。

5.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制定社会救助分类救助办法,对不同困难和不同困难程度的申请家庭实行分类救助。

(二)在村务公开方面。

1.各县(区)要制定统一村级事务公开指导目录,对村务公开工作再次提出明确要求。

2.各乡(镇)要督促村委会依照《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出村(居)务公开事项的具体公开方案,并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备案。

3.各乡(镇)要督促检查村委会工作,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必须按照《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做到及时公开并保留足够的公开时间。

4.除统一按县上的格式样本公开以外,其余村务公开事项的具体内容应当简单明了,让群众看得清、看得懂。

5.各乡(镇)要督促村委建立统一的村务公开栏,并将公开事项内容延伸公示到村民小组(小区院落)。要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广播电视、微博、网站等新的传播形式,将村级事务应予公开的内容公开到户、到人。

6.各乡(镇)要督促村两委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并依法履行村务公开监督职责。督促建立村务微权清单,明确办事流程,规范权力运行。

(三)在村规民约方面。

1.各乡(镇)要组织专人对所属各村村规民约制定或修订完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查程序、内容是否合法,二查群众是否广泛参与,三查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约束性。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2.各乡(镇)要确定专人参与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要指导村委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并结合第十届村委会换届、聚居点管理、城乡提升等工作,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修订中要突出村规民约的特色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易懂、易记、易行”。

3.各村的村规民约,必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草案进行讨论和表决,对表决通过的村规民约,应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后张榜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审查合格的村规民约,应出具准予备案通知书,保证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第三个阶段:检查指导阶段(6月—10月)

(一)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检查村和社区自查整改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对所属村务、居务公开、村规民约修订完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未达到要求的,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进行整改。

(二)县(区)负责检查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履职情况。各县(区)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民政、农业等部门对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检查面应达到100%。同时对村级组织的村务公开情况要进行抽查,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至少抽查一个村或社区。对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进行整改。

(三)市级民政等相关部门从6月份起,每月开展一次督促检查。主要检查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履职情况,检查救灾救助政策完善情况。每次检查每个县(区)的乡镇数不少于2个,村不少于2个。对检查发现问题,将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整改通知书同时抄送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整改不力的,将进行全市通报。

第四个阶段:总结评估阶段(11月-12月)

由市民政等部门组成评估小组,对各县(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评估方式包括:

(一)实地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县(区)要逐一对照本通知要求,将工作开展情况在11月10日前上报市民政局,市上再组织人员到县(区),通过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和进村入户等形式进行检查评估。

(二)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市上评估小组将在每个县(区)的至少3个村(含社区)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或抽样调查,就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效果征求群众意见。

对检查评估不合格(评估记分表按照本通知要求内容另行制定)或群众满意度低于80%的县(区)或乡镇,将责成继续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或达到80%以上的群众满意度为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市上将成立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推进小组,强化统筹安排、检查指导和协调推进。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切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上负责制定相关文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开展检查评估,协调指导工作推进;县(区)负责统筹组织实施,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完善相关政策,开展业务培训,督促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相应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市、县(区)有关工作要求,负责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民主评议和审核工作,负责对村级组织及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负责督促村民委员会做好村务公开各项工作,负责督促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负责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强化技术管控。充分利用低收入家庭信息核对平台,抓紧开发和使用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低收入核对平台二期软件),将社会救助申请、审核、信息核对和审批、公开等流程纳入计算机管理,通过技术管控确保程序规范和管理规范。

(四)建立通报制度。从5月份起,各县(区)民政局应在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检查工作情况、发现和查处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和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通报。

(五)建立台账制度。市上和县(区)对工作开展情况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建立台账,一是建立检查工作台账,二是建立问题台账,三是建立整改台账。对建立的问题台账要明确整改时间、整改内容和整改责任人,并实行销账制。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时,同时报送检查台账、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

(六)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乡(镇)要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群众满意度低的要实行问责,对在救灾救助中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及时予以查处。

雅安市民政局

2016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