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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雅安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6-09-20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市委政法委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组织指导政法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组织、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市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市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推动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办理市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介绍

1.综合施策、依法治理,有力夯实了平安雅安基础。全面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三项重点”工作,城乡四级服务管理体系实现全域覆盖,截至目前,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已录入各类数据信息近300万条,办理各类事项4万余件,办结率达99.8%,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持续推进“法律进重建、调解进项目”,及时排查化解重建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丰富了“灾后恢复重建新路子”的雅安实践内涵。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重点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一亮二有三随手”工作法做好面上简单民间纠纷的就近就便预防化解工作,有效避免了小纠纷酿大矛盾。截至目前,已建成项目调解委员会、调解室16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37个,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9个。全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7978件,成功调解26662件,成功率达95.3%。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有效覆盖治安盲点。目前,全市共建城市道路监控点位1184个,社会治安录像监控系统点位6786个。全方位动员民警、干部、环卫工人、保安、志愿者等各条战线力量,建立起覆盖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三级“红袖标”队伍共3万余人。深入开展“平安雅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对治安突出问题、治安复杂场所整治率达100%。深入开展基层、行业平安创建活动,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一年来,全市未发生重大恶性事件,全市治安秩序总体良好。

2.改革创新、公正司法,有力提升了执法司法公信。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制定工作考核细则,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解决了“出口不畅”的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建立领导干部视频接访、网上受访、基层走访等制度。全年全市政法各部门领导共接访、下访群众600余人次,化解初信初访和重大信访案件案件180余件。积极配合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轻刑快办等各项改革部署,不断推进和完善审判、检务、警务公开。针对灾后重建中出现的新矛盾、新修正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所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广泛调研并形成专题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司法的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定期组织执法监督员开展明查暗访,着力整改部分窗口单位、一线部门和政法干警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和“庸懒散浮拖”问题。全年各级政法机关共开展明查暗访360余次,督促整改问题100余个,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2015年,雅安市公安机关政风行风满意综合指数位列全省第二。

3.砥砺前行、严抓严管,有力锻造了过硬政法队伍。以“三严三实”为标准,扎实推进政法队伍建设,主动适应新常态、新需要。广泛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走基层”等活动,组织开展“万警进万家”、党员律师进社区等服务群众活动2000余场次,走访群众22万余人次,听取群众意见3911条,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44个。坚持立足岗位、以练促战,通过实战演练、业务竞赛、专家授课、轮岗锻炼、以会代训等方式,着力提升干警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一年来共投入教育培训经费300余万元,举办各类教育培训528场次,培训干警1.7万余人次。依托高校资源提升培训水平,2015年共举办2期雅安市政法干警四川大学培训班,受训干警思维层次、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认真做好表彰优抚工作,一年来,全市政法系统共有300余个集体、500余人次受到各级表彰奖励。坚持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相结合,在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活动,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问题。强化案件查办工作,严格执行《政法干警违规违纪案件线索移送办理规则(试行)》,组织专门力量对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全年共受理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线索35起,经调查核实、查处违纪违法干警8人,达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

二、部门概况

市委政法委是一级决算单位,代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市委政法委行政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名,其他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24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人,其他事业人员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9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委政法委收入决算总额为1056.7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1.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32.4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180.5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

2015年市委政法委支出决算总额为72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1.55万元,医疗卫生1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5.4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147.5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车辆运行经费减少等。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政法委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政法工作运转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工商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8.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性支出、机关运行所产生的办公支出、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差旅费、物管费、邮电费、会议费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0.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四)住房保障支出13.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市委政法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90万元。用于1人考察社会治理工作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市委政法委公务接待费4.1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6%。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4.12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省上到雅指导工作、县(区)汇报工作、友好考察交流等,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市委政法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97万元,较2014下降2.67%。无新购置车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7.97万元,用于保障灾后重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政法队伍建设、培训学习、调查研究,工作指导、精准扶贫、机关工作的会务交通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79.6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新政府采购项目开支5.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委政法委国有资产,2015年车辆7台,其中:越野车1辆,其余均为一般公务用车,价值132.89万元。

附表1.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1-1.收入总表

附表1-2.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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