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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6-09-20 11: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按照雅财函〔2015〕23号文要求,现将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系统)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公示如下:

一、住建系统公示范围

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含市城建档案馆、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含招标站)、市园林管理处。

二、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并监督实施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并监督实施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市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审批等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城市环境卫生规划。

(四)承担建立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订并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

(六)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并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八)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负责有关市政工程设施的防洪工作,指导城镇燃气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职责。负责全市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监督实施建筑节能政策、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二)承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三)承担贯彻执行市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职责。

(十四)制订并组织实施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指导监督市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职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十五)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科学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1.全面完成城乡住房重建任务。始终坚持把城乡居民住房重建作为首要任务,紧盯重建任务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城乡住房重建,提升重建水平。

城房重建方面。按照“拆除外架、水电气通、入户道路通、完成样板间、分房到户、可以内装”的城房重建完工标准,不断强化工期倒逼、任务倒逼、责任倒逼机制,坚持每周对城房重建项目进行巡查,落实“五总”协调机制,督促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加强要素保障,及时协调存在的问题,确保城房项目重建快速冲刺。12月31日前城房重建工作全面完成。

农房重建方面。强化攻坚扫尾,及时开展农房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农房质量保修和后续管理。参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对232个新村聚居点进行提升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出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新村聚居点。

2.切实加快基础设施和城镇体系重建。以城镇体系重建为重点,统筹推进中心城区、6个县城和16个重点镇建设,突出抓好“一城四镇”重建进度、形象、水平整体提升。全力加快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中心城区综合承载能力;突出县城特色,完善县城功能;大力实施“百镇建设试点行动”,着力增强重点镇服务功能,建成一批配套设施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的重点乡镇。空间合理、等级有序、功能突出的城镇体系结构逐步形成。

(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序推进。2015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31.21平方公里(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全市城镇化率达42.55%。

1.科学完善城镇规划体系。大兴、姚桥及名山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入报批阶段;编制完成荥经、汉源、石棉县城总体规划;启动雅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商业网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通信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完成雨城区上里镇、名山区新店镇、荥经县龙苍沟镇等38个乡镇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15个新村规划。

2.全面加快城镇建设步伐。中心城区快速推进“一城两线三出口”等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改造,完成成雅高速公路姚桥、北郊、多营进出口大道改造,提升姚桥、大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快推进水中坝开发建设,开展旧城区污水管网和排污口整治。北外环线建成通车,建成体育路南段、体育东路、光华山隧道连接线、经二路、大兴新区大道一段、和穆三路等一批城市道路,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完成雅州大道、熊猫大道、光华山隧道、雅安大道等道路亮化绿化提升工作。注重增强6个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加快项目落地实施,突出县城道路、管网、污水垃圾处理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县城功能支撑体系建设,县城城市空间进一步拓展。加快“百镇建设行动”7个试点小城镇和上里镇、中里镇、孔坪乡等16个重点乡镇建设,建成幸福美丽新村100个。

(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2015年全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3518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6套、棚户区改造3512套),基本建成4266套,竣工3273套。今年底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518套(其中,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3512套),竣工3273套。

(四)逐步改善人居环境

1.建筑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断壮大。新申办企业3家,新增项企业1家,引进1家外地一级建筑业企业(成都建工)入驻。目前,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达46家,2015年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突破43.64亿元,同比增长16.7%。

2.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回升。落实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推进保障性住房和征地搬迁还房以购代建和货币化安置,房地产投资明显提升。2015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7.45亿元,同比增长7.8%。

四、部门概况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系统)下属二级决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五、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00,618.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841.79万元,其他收入3.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4772.64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99716.68万元)增加902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及工作经费增加、“4.20”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全面继续推进,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范围扩大。

2015年本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00618.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79.19万元,医疗卫生71.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98.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539.5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8.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2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9090.4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99716.10万元)增加902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增工资、日常工作支出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增加、“4.20”灾后恢复重建续建工程支出、新增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范围扩大增加经费支出。

六、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雅安市城乡规划管理、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城市照明亮化、城市绿化美化、城市防洪应急、灾后重建规划与重点工程管理、城乡散装水泥宣传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宣传推广、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落实质量安全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定期巡查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出差费、水电费、业务培训费、公务车运行费、办公设备维修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城乡规划与管理、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城市园林绿化美化、城市照明亮化、城市防洪、救灾应急、灾后重建援建、建设管理与监督、城乡散装水泥宣传推广、新材料应用宣传推广工作任务经费支出,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数据来源表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398.72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建设维护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30539.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城乡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美化、照明亮化、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城市防洪应急、政府廉租住房支出、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督支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督支出、灾后重建管理等支出。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1.2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散装水泥、新型建筑材料应用宣传推广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69.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局机关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持平。2015年,我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因公出国(境)的次数和人数实行零预算,缩减因公出国(境)经费。其余各单位均无出国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6.0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8.17)下降25.7%。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用于执行公务、单位对口接待、开展业务活动食宿接待、省安排灾后重建援建人员食宿接待支出等。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788人,共计支出6.08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世界银行专家考察灾后重建世行项目建设情况、省住建厅来雅召集“五总”协调会、省住建厅赴芦山地震灾区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省住建厅桥梁安全检查、普查和危桥加固改造督察工作组、东方园林集团公司来雅进行PPP项目考察、高地公司汇报茶马古道文化街区规划方案、中铁时代设计院姚桥火车站站房及站前区设计方案技术衔接工作、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交叉检查、“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城房建设推进工作会、省级有关部门来雅开展灾后重建建设资金拨付情况专项检查调研、省项目办(世行办)来雅检查雅安市世行贷款建设项目选址现场情况、“4.20”芦山地震2周年重建城房建设推进工作会、省住建厅督导组检查灾后重建重点项目、省厅检查市本级城镇住房重点推进项目、省厅及专家商议宝兴灵关规划事宜、中规院对接灾后重建规划实施情况、成都规划馆及21世纪公司对接雅安市规划展馆布展事宜、中规院对接灾后重建规划实施情况、成都市规划局对接规划展馆布展事宜、悉地公司对接火车站前区设计事宜、成都规划管21世纪公司对接雅安市规划展馆布展事宜、省厅执法总队来我局核实查处四川城市建议监理公司相关事宜、甘孜州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办公室来雅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总承包工作调研、省村镇中心规划编制人员来雅编制飞仙-多功一体化规划、成都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省厅勘察设计检查组等业务工作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45万元,剔除新购特种专业技术车因素(41.2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18.65万元)公务用运行维护费增长83.43 %,主要原因是:维持日常业务工作运行需要,4.20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及工程全面推进,全市(六县两区)恢复重建工程进度的督促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大幅度增加。

2015年市房管局按规定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白蚁流动喷洒服务)车1辆,车辆购置支出41.24万元,主要用于白蚁防治。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1辆,其中:轿车12辆、越野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车7辆。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车1辆,车辆购置支出41.24万元。

主要用于城市行道树木、古树木修枝、药物喷洒、绿化带洒水、白蚁流动喷洒服务、市政规划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防洪防汛检查、建筑业房地产业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招标及工程造价、散装水泥应用推广、城市棚改房廉租房建设管理等工作所需的公务、业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91.12万元。(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本部门实现政府采购货物371.80万元。其中:购城市防洪设备(大功率抽水泵、应急发电机)19.71万元;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系统设备6.8万元;城市绿化管护机具1.08万元;办公设备更新改造15.86万元;市房管局采购货物支出328.3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7.98万元,白蚁流动喷洒服务车41.24万元,办公室改造93.15万元,信息化平台建设及设备购置155.98万元)。(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公务车及业务车年末保有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业务用车6辆,特种专业用车1辆。(财决CS05表)

附件: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表1.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1-1.收入总表

附表1-2.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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